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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县处级以上官员要主动接受群众约谈

2013年07月13日 13:45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中共济南市委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把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意见》规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约谈。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我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目前,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这个问题在济南市不同地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有不同程度的表现,有的还比较严重。因此,要把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

  根据《意见》,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各级领导班子要对本级班子及其成员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状况进行分析,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约谈。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我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此外,在强化正风肃纪方面,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清理节庆、展会、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违规占用的住房、办公用房和配备的车辆进行清退;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行为;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

  同时,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记者 陈玮)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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