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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叔”房产合法:官员财产性收入需规范

2013年07月27日 18:3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首席评论

  “房叔”的房子,来源均合法?2012年10月,天涯网友发帖曝光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及其家人拥有20余套房产。番禺区纪委成立调查组调查证实,网帖反映基本属实,于是蔡彬被网友称为“房叔”,随后他就被“双规”。近日,蔡彬在法院受审。据悉,蔡彬涉嫌罪名只有一项受贿罪,涉案金额约为275万元,但他全家拥有22套房产均与其罪名无关,而是其凭借“独到的投资眼光”,在2009年之前低价购得,并未被认定为其犯罪所得。

  从直觉上来讲,一个官员有数千万元资产,却与受贿等非法行为无关,全部来自“独到的投资眼光”,难以让人信服。但仔细探究一下,倒也不无道理。首先,蔡彬的受贿行为和投资行为都已经持续了十几年,恐怕连他自己也很难说清楚,当年的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每一笔都用在什么地方了。警方和检方,要一一分辨清楚,更是难上加难。其次,番禺、南沙当年房价的确比较便宜。再加上房产本身就在不断增值,当年几百万的投资,现在升值到数千万,也属正常。

  这恐怕不是一个个案,而是摆在纪检监察部门面前的一个带有普遍性的课题。众所周知,官员经商,轻则属于违纪,重则违法。但官员利用股票、房产等进行的投资行为,相关的法纪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事实上,也非常难以作出明确的规定。各级政府也多次公开提出,要鼓励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显然,官员也属于“居民”之列。但如果对此置之不理,官员的财产性收入过度膨胀,房叔、房婶层出不穷,肯定会引发舆情汹涌。更为严重的是,财产性投资会成为官员洗钱、脱罪的“最佳选择”。他们的某些违法犯罪行为可能因此而得不到应有的惩处。

  因此,党纪国法必须对官员的财产性收入进行规范。首先要明确的是,规范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没有法律规定公务人员不能够购买股票、购买商品房等,而且各级政府也一直鼓励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那么就不能禁止官员的此类投资行为。其次,在理想的状态下,官员财产公开,是最好的规范。如果这一制度能够实行,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房叔”的问题将不再是问题。其实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财产公开制度,是对官员的一种保护。对这一点,现在的“房叔”或许最有体会。第三,利用现有的制度框架,完善现行的收入申报制度是最为现实的途径。

  关于官员收入申报,相关的法律法规有,1994年颁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以及2010年颁布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其中后者明文规定:领导干部每年都应当向相关部门报告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应该说,这一规定对官员有一定约束力和威慑力。“房叔”最初被查,也是依据这一规定。

  但这一规定也有可以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比如只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申报,却缺乏刚性的惩戒手段等。就过往而言,其中一个问题是只有申报,没有审核。实际上,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纪检部门审核官员的收入、房产以及其他投资,未必是难事。只要完善了现行的财产申报制度,纪检部门掌握了官员财产的真实状况,就可以有效防止官员利用财产性投资洗钱、脱罪等行为。而反过来讲,对官员的合法财产也是有效的保护,即使官员出了问题,也能够将其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区别开来。这对官员也是一件好事。

  值得欣慰的是,据报道,中纪委正在研究对包括财产信息在内的重大事项报告进行抽查的工作方案,广东、上海的一些地方也已着手开展抽查试点,抽查的覆盖比例据称可达15%。

  (□周云 作者是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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