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57.99亿保障房专项资金被挪用
中新社北京8月9日电(记者 董冠洋)中国审计署9日公布了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57.99亿元(人民币,下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被挪用,6.55万套保障房被审核部门、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分配、出售、使用。
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等)的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等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显示,2012年,全国共筹集财政性资金4128.74亿元,通过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社会渠道筹集资金4667.67亿元。当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768.83万套、基本建成590.20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2.99万户。
审计同时发现,目前存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平、挪用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筹集管理资金等问题。
公告显示,有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有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保障房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另有1.13万户家庭重复享受保障房分配2975套,重复领取租赁补贴2137.55万元。
此外,有34个项目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1.83万套,另有5333套住房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45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用地1433.16亩,12个项目将601.53亩建设用地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
就上述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署通报,截至2013年6月17日,已追回被挪用的资金40.63亿元,收回或清理被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房1.98万套,追回违规领取补贴4431.15万元,补办19个项目1235亩用地批准等手续。
据了解,本次审计已移送违纪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6起,涉案金额2487.17万元,涉案人员55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