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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委书记与网民交流 回复落实31条意见建议

2013年09月02日 09: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江西省委书记与网民交流回复落实31条意见建议
8月22日下午,江西省委书记强卫与网友在线交流。 喻云亮 摄

  中新网南昌9月2日电 8月22日,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参加由中新网、人民网、大江网等网站联合直播的“反对‘四风’、实干兴赣——省委书记与网民面对面”在线交流活动,倾听征求网民对省委常委会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回应网民诉求。

  由于交流时间所限,很多网民提出的问题没能在线得到及时回复。事后,强卫要求有关部门对当天网友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网民意见建议的处理落实情况。现将部分网民的意见建议回复如下:

  一、南昌

  (一)网民“天宇”反映的问题:南昌市北京东路和上海路交界处有建筑垃圾阻塞交通。

  回复如下:收到网民反映意见建议后,青山湖区立即组织人员清除建筑垃圾,道路已恢复畅通。

  (二)网民反映的问题:在南昌县购90平米以下住房还要交4%契税。

  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2%税率征收契税”,除此之外,按4%征收契税。因此,契税的基准税率为4%,两档优惠税率分别为1%与2%,具体该按何种税率征收契税,视购买人不同情况而定。

  (三)网民“南昌人”反映的问题:南昌洛阳东路改造的建议。

  回复如下:洛阳东路(顺外路)作为南昌的东大门,由于车辆众多,道路破损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青山湖大道至昌东大道段。目前,洛阳东路改造工程已经确定由市政控股集团作为业主实施改造计划。同时,由于轨道交通2号线在洛阳东路有站点,该道路改造工程将分步实施,其中洪都大道至京东大道路段将在明年初与地铁车站同步实施,京东大道至昌东大道路段将在今年年内实施。

  (四)网民“博文”反映的问题:南昌的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等比较差。

  回复如下: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城市管理力度:一是进一步巩固创建文明城成果,加大长效管理力度,防止脏乱差反弹;二是继续加大对“行人乱扔、店面乱倒、车辆乱抛”行为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城市脏乱差行为;三是督促各城区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城市“牛皮癣”及环卫等公共设施的清扫保洁力度,保持城市干净整治。

  (五)网民“人鱼巫婆”反映的问题:为环卫工人提供休息场所。

  回复如下:目前全市已经设置了400多处环卫工人休息点,方便环卫工人高温天气休息。今后还将结合环卫设施建设工程尽量增加环卫工人休息用房,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条件。

  (六)网民“乌云密布”反映的问题:南昌县农村拆房再建房要交押金合理吗?

  回复如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南昌县农房管理工作中没有建房申请户需交建房押金的规定,同时在日常农房管理工作中,也从未采用要求建房申请户交建房押金的工作举措,个别乡镇有可能存在出于规范管理建房工作的目的出台要求交押金的规定,但南昌县农房管理部门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有此现象的存在。

  (七)网民反映的问题:南昌县新生儿落户绑定上环证。

  回复如下: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5条规定“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妻应当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已生育第一胎,提倡选择以放置宫内节育器(即上环)为主的长效避孕措施”。根据省、市人口计生部门要求,只要对象能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本人不适宜上环的有效证明,可以选择其它有效的避孕措施,不予强制上环,但每年居住地开展的三次孕检(1、5、9月)必须参加。

  南昌县对育龄群众落实避孕节育是严格按以上法律法规要求来执行的,不存在强制对象上环,也没有要求乡镇计生办对于出具有关计生证明一定要对象落实某种避孕节育措施的硬性规定。下一步,南昌县将责成银三角派出所依法依规给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

  二、九江

  (八)网民“修罗”反映的问题:修水县良塘新区开发修建湖滨路导致良塘大道与良山线连接处出现陡坡,且坡下形成了一个水塘,给行人和车辆通行带来安全隐患问题。

  回复如下:目前已组织了施工人员、机械对该路段陡坡进行修整,铺上砂石垫层,防止下雨形成泥洼路面,消除安全隐患,并明确在修建之前由新区城管执法三大队负责监管维护,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同时,对良塘大道南延伸段(100米)线型、桥梁的规划进行了设计,定于2013年10月开工建设,2014年6月前修建完成。

  (九)网民“小C”反映的问题:修水柯龙线上驾校至隧道口路灯近两个月都不亮,致附近居民出行不便,更有交通事故隐患。

  回复如下:修水吴都工业园在曾家包地段平整场地时因为大型挖机及重车的碾压,造成该段路灯电缆线路多处出现压断现象。由于工业园平整场地约需两个月时间(7月6日-9月5日),即使恢复路灯线路,也有可能重新压坏。同时,考虑到施工场地灯光及部分企业亮化也有一定的路灯照明效果,在此期间暂时关闭了该路段约300m的路灯电源。为尽快解决路灯不亮带来的不便,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快工业园平整场地的进度,抓紧工程扫尾,争取在一周内完成场地平整工作;二是路灯所做好充分准备,在场地平整结束后,两天内恢复路灯;三是设置一些提醒注意安全的告示牌,确保该地段不出现安全事故。

  三、景德镇

  (十)网民反映的问题:昌江区曙光花苑有许多违规建房。

  回复如下:曙光花苑安置房为景德大道项目拆迁安置房,许多拆迁安置户在建房时不按规定图纸施工问题,主要因昌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之前派遣的执法队员罗焥pace监管工作不到位,造成安置户私自改变安置房结构的行为出现。日前,昌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已将罗焥pace撤出安置房建设监管岗位,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由该局副局长杨景锋进驻监管,并责令违建房进行有效整改,确保曙光花苑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十一)网民“风雨人生”和“晨光西”反映的问题:人民广场总是有一大群的人光着赤膊打牌、耍宝卖艺,堵塞交通,严重影响瓷都形象。

  回复如下:针对网民反映的情况,景德镇市城管部门迅速制定工作方案,8月24日下午即对广场的摆摊、经营户进行逐户告知,请他们自行撤离。自8月26日开始,城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人民广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劝离卖艺及杂耍人员,劝阻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打赤膊、破坏绿地和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同时公安部门对打牌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对于涉嫌赌博违法犯罪的人员将坚决予以打击,对于打牌娱乐的群众给予说服教育,劝解他们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社会影响。下一步,市相关部门将加大管理力度,强化日常巡查,积极维护广场文明秩序。

  (十二)网民“木头”反映的问题:昌江区河西村委会居民安置地凤凰山未安装自来水。

  回复如下:昌江区竟成镇河西村委会茶山(含凤凰山)共有村、居民800余户,其中已安装自来水的老住户近250户,未安装自来水的近600户。为解决村(居)民用水难问题,让村(居)民尽快用上自来水,竟成镇河西村委会与市自来水公司已商定:1、需要装自来水的住户,每户自行缴纳立户费;2、河西村建设泵房,采用二次加压办法输送自来水。目前,自来水安装工程已经开工,工程采取分段实施办法进行。现新完成250余户,剩余300户自来水的安装工程正陆续进行。竟成镇、河西村委会正积极与市自来水公司协调,进一步充实施工队伍,加速施工,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整个工程,将自来水全部安装到位。

  四、萍乡

  (十三)网民“人在旅途”反映的问题:萍乡麻山桐田村修乡村公路乱收费。

  回复如下:据查,对修路一事,桐田村委会曾召开全体村民大会进行表决,会上95%的村民表示同意出资修建,有贤达人士率先捐款,数量不等。目前该段公路路基已整修完毕。接到群众反映后,湘东区已责令麻山镇和桐田村督促苗塘组组长将已收的钱返还给村民。萍乡市交通运输局将该路段列入“2013-2020通自然村规划”,待省交通运输厅批复后,即可在今后的通自然村公路的计划中享受到补助政策,从而对路面进行改造。

  五、新余

  (十四)网民“最爱墨宝”反映的问题:渝水六小因开发商未缴纳赞助费而不接收“春江花月”小区业主孩子上学。

  回复如下:关于房产开发商捐款建校一事,确有其事。2010年1月19日,市政府召开了加快新建城区两所小学(渝水五小、渝水六小)工作协调会议,会议确定渝水六小建设经费由渝水区政府和片区内受益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承担,三年来,共收到八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捐款256万元。为解决片区内孩子入学问题,渝水区政府决定从2012年秋季开始招收一年级学生。根据《2013-2014学年度新余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余教基字[2013]28号)文件规定:片区内符合“两证合一”(房产证与户口簿)的适龄儿童均可入学。需要说明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含春江花月)捐款多少与片区内符合“二证合一”的适龄儿童入学没有挂钩,对于片区内住户有房产证的,还须把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学校才无条件接收。由于网民未说明就读儿童的详细情况(是否符合余教基字[2013]28号文件要求),也没有具体联系方式,我们无法联系到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帮助其解决问题。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要求学校在招生报名时就入学相关政策,向学生家长认真做好细致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六、鹰潭

  (十五)网民“这世界怎么了”反映的问题:鹰潭市火车站旁边四海休闲中心,常年组织卖淫,还有强迫未成人接客。

  回复如下: 8月12日晚,月湖公安分局四青派出所组织警力对四海休闲中心进行突击清查,未发现卖淫嫖娼行为,4名女服务员中有一人未满18岁(17周岁),已责令该休闲中心老板将其辞退并遣送回家。该休闲中心因未办理相关证照,被当场责令停业整顿。8月24日晚,按照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督察支队联合月湖公安分局纪检、督察、治安大队、特勤大队再次对四海休闲中心进行了突击清查。四海休闲中心未营业,仍处于停业整改中。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打击整治“黄赌毒”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七、赣州

  (十六)网民“ming”反映的问题:信丰横竹垄小区乱搭乱建无人管。

  回复如下:横竹垄小区是嘉定镇政府2005年推进的新农村建设小区,目前已建成房屋33栋,在建房屋7栋。经查,横竹垄小区共有违规建房共有4户,均为擅自改变规划审批方案,少批多建行为。2013年7月5日,信丰县组织力量对该小区的违规建房进行了依法拆除。8月25日,信丰县政府分管领导再次组织县监察局、国土局、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大队、嘉定镇政府等单位召开调度会,对该小区违规建筑查处工作进行布置。目前,该小区违规建设行为已全部停止。下一步,信丰县将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坚决制止和查处横竹垄小区违规建设问题。

  (十七)网民“罗斯”反映的问题:寻乌中学暑期违规补课。

  回复如下:1、反映“寻乌中学于7月6日开始补课,但是由于学生的投诉,被迫于7月9日停止补课”的问题。经查,网民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2013年7月5日,寻乌县教育局召开会议,要求全县各学校严禁在暑假组织补课。会后,寻乌中学未及时取消补课计划,于7月7日对高一升高二年级的20个班共786名学生进行了免费补课。7月9日,经学生向《江南都市报》记者反映后取消了补课计划。2、反映“8月15日开始学校又要提前开学”的问题。2013年8月7日,寻乌县在掌握该舆情后,立即向寻乌中学校方进行了调查核实,校方表示不存在8月15日开学的计划,且不会提前开学。8月8日,寻乌县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随机向寻乌中学3名高三教师、3名高二教师、4名高一教师和2名高三学生、3名高二学生、3名高一学生就8月15日提前开学问题进行了核实,他们均表示目前没有接到提前开学的通知。截至8月24日,寻乌中学并未提前开学。

  (十八)网民“民生”反映的问题:会昌县武警中队旁的五丰公司工厂,经常排放难闻的气体。

  回复如下:经现场调查,散发异味的主要原因为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中的沉淀池和污水处理池,由于天气炎热,污水(即洗米水)经过一定温度、时间的发酵,产生异味气体。对此,会昌县已责成该公司制定整改措施。2013年8月25日,该公司向会昌县环保部门提交了整改方案:一是对污水处理设施中的沉淀池进行水泥浇灌密封,并安装20米的排气管;二是购买5只不锈钢密封垃圾罐,定时对污水处理池的沉积物进行清理。

  八、宜春

  (十九)网民“旁观者”反映的问题:袁州区黄颇路何时进行改造?

  回复如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黄颇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拟列入2014—2016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并于今年下半年正式启动。

  (二十)网民“爱的海洋”反映的问题:樟树市洛湖小学没有一个公办老师任教。

  回复如下:洛湖小学坐落在樟树市昌傅镇洛湖村委,建于1968年,有1至4个年级,每个年级只有一个班。该小学的生源主要为洛湖村委刘家、陈家、朱家、徐彭李、兰浦、杨家、荞麦堎、竹朋等七个村民小组(人口约3600人)及马青村委张家村民小组的部分学生。目前,该校共有学生72名,教师6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村小学专任教师与学生比例1:23.5的标准),其中公办教师3名,一名是1982年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此任教,一名是1987年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此任教,一名是2011年从昌傅镇大平初中调任该校校长;退休返聘教师1名,系原昌傅镇马青小学校长;聘请代课教师2名,均为2000年代初聘请,有高中以上文化,多年从事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洛湖小学聘请代课教师的主要原因为:两名代课教师为2000年代初就已聘请,考虑到工作的延续性和师资队伍的稳定性,目前对聘请的这两名代课教师继续留用。

  (二十一)网民“农民工”反映的问题:宜丰县花桥乡农民拆旧建新房被要求交6000元押金,收费依据是什么?

  回复如下:根据省、市会议精神,宜丰县于2013年2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宜丰境内主要道路两侧房屋建设管理的通知》(宜府办〔2013〕9号)。根据文件要求,在高速公路和主要通道两侧500米可视范围之内所有兴建房屋必须严格按经编制和批准的村庄建设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屋顶一律按“坡屋顶”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而该网民申请建房的位置在文件要求范围之内。因此,按照宜府办〔2013〕9号文件要求,由行政村在放线动工前按每户6000元标准向乡镇缴交工作落实保证金,行政村按规定要求建成竣工后,花桥乡会立刻退回给行政村,不存在向个人收取押金的问题。目前,宜丰县花桥乡已向该网民详细解释了有关政策,并已做好其思想解释工作。

  九、上饶

  (二十二)网民“高价机顶盒”反映的问题:广丰县广电网络公司出售高价电视机顶盒。

  回复如下:目前广丰县有线广播电视用户取得机顶盒有两种途径:1、有线广播电视新安装用户和未欠费的老用户都能免费领取机顶盒一套(含智能卡);2、对于家庭用户需要增加机顶盒的,按照市场运作进行,用户通过购买付费频道节目获取。网民反映的属于第2种情况,当时该县广电网络分公司提供的机顶盒(不含摇控器)为208元/台、摇控器13.5元/只、智能卡34元/张(均为省公司统一招标价),总成本为255.5元。我县曾在2011年县城数字整转时推出一种套餐:购买付费频道赠送机顶盒和智能卡,付费频道年收视费为432元。一些用户误认为用432元买了一台机顶盒,而实际上包括一年付费频道收视费,定价是根据机顶盒和节目等成本并参照周边县市的情况确定,均低于周边县市。目前农村网络的这一套餐价格为340元,城区网络的价格也将在近期调整。针对网民反映的情况,我县将加大宣传力度,对每一项服务向广大用户解释清楚,最大限度地做到让广大用户满意。

  (二十三)网民“普通百姓”反映的问题:婺源鄣公山垦殖场危旧房改造未如期开展。

  回复如下:2012年,鄣公山垦殖场开始实施垦区危旧房改造工程,省、市农垦部门下达该场的危旧房改造任务为560户。该网民姓滕,所住的鄣公山垦殖场总场宿舍,系一幢建于上世纪70年代的平房,总共有10户居民居住,属于垦区危房改造范围。2012年底,在征求意见时,10户居民一致同意将该平房拆除,在原址上重建。但在今年上半年开始拆房重建时,其中一户姓项的居民(现已80多岁,子女不在一起生活,独自居住)以自己年龄大,子女不在身边为由不同意拆除重建。清华镇的镇村干部曾多次上户做老人的思想工作,老人情绪很激动,以死相逼,导致重建工作无法顺利展开。近期,经过镇、村干部耐心反复的上户工作,加上其余九户居民的支持,终于将老人的思想工作做通。目前,这幢平房现已开始拆除,准备在原址重建。

  (二十四)网民“情感得禁区”反映的问题:鄱阳县房管局购房补贴何时能拿到?

  回复如下:县相关文件规定:凡从2007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在县城规划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户可享受县财政每平方米30元的补贴。其中发放补贴程序为:购房户提出申请,房管局办证窗口受理材料进行初审、填写认定书,县房管局领导复核,报送财政局审批,财政局窗口发放补贴资金,房管局材料归档。于2011年1月1日后结束购房补贴政策,但在此期间购买户仍享受此政策。

  目前,在此时间段的申领购房补贴资料齐全的购房户补贴资金已基本发放到位。但也还存在个别购房户银行帐号及名称不一致等原因,导致县财政局补贴资金无法发放,因该网民没有办法直接联系上,请该网民凭银行存折到房管、财政窗口或致电县房管局王股长(13807930686)查询,将尽快妥善处理到位。

  (二十五)网民“骄阳似火”反映的问题:上饶县枫岭头镇永吉煤矿无视工人生命安全,要求高温下照常作业。

  回复如下:该煤矿位于上饶县枫岭头镇坑口村境内,2000年由上饶县国有信昌煤矿改制为私营独资企业(即上饶永吉煤矿),法人代表吴勇发。该矿“五证一照”齐全、合法有效,2006年矿井核定生产能力4万吨/年。经核实,该煤矿以井下作业为主,实行三班制,早班上午8点至下午4点,中班下午4点至晚上12点,晚班晚上12点至早上8点。井下温度控制在26℃以内,并在井下安装了温度传感器,井下温度超过26℃时地面监控系统将会报警。煤矿以地面作业为辅,每班主要有:值班矿长1名,工作地点在调度室,有空调;值班电工1名,工作地点在调度室,有空调;绞车工2名,工作地点在绞车房,有电扇;监控值班员1名,工作地点在监控室,有空调。井口推车卸煤工2名,露天作业。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矿工生命安全,同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防暑抗旱工作要求,督促煤矿认真做好矿工、特别是露天作业矿工的防暑工作。

  十、吉安

  (二十六)网民“简单”反映的问题:希望加大宣传武功山力度。

  回复如下:近年来,武功山景区宣传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确定了主题定位和宣传口号。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武功山的祈福文化主题定位,提出了中国福山概念,以及“来安福武功山,游有福山水画”宣传口号。(2)推出了一系列营销方案。一是利用省旅游局平台,把武功山景区纳入全省统一打包在央视投放形象宣传;二是在昌北国际机场、高速公路沿线等地投放武功山景区形象宣传广告牌,提高景区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充分发挥旅行社在营销中的中坚力量,先后邀请新余、吉安、宜春、南昌等地旅行社来武功山踩线,给予旅行社优惠政策,鼓励各旅行社发挥自身优势,开拓周边市场;四是精心制作了以安福籍奥运健儿刘虹为形象代言人的系列宣传片、宣传画等宣传资料;五是组织召开景区开放新闻发布会,郑重向社会发布景区开放消息。下一阶段武功山景区宣传营销工作打算:一是办好首届安福武功山民俗文化旅游节,以“祈福”为主题,利用火把节、草龙表演、庙会、朝天等民俗气息浓厚的传统乡土活动,弘扬武功山民俗文化;二是继续通过投放形象宣传广告、完善武功山景区网站、邀请媒体记者采风等形式加大宣传;三是通过面向社会征集反映安福武功山秀美风光的摄像、摄影作品,设计制作景区宣传画册等完善提升武功山景区宣传品档次;四是策划旅游精品线路,加大市场化运作,积极参加国家、省旅游局举办的营销活动,赴重点客源市场举办旅游推介,全面开拓武功山旅游客源市场。

  (二十七)网民“处暑”反映的问题:几时可以再办电动车行驶证、驾照?

  回复如下:经核实,我县自今年7月1日后确实停止了电动车上牌手续,但交警部门至今并没有对无牌无证电动车进行处罚。根据《吉安市超标电动、燃油助力车临时管理办法》规定:2013年之前购买的超标车、燃油助力车从2013年1月1日起办理临时通行牌证及相应的驾驶证,办理时限截止至今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临时通行牌证的超标车仍上路行驶的,从今年7月1日起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对此,县公安交警大队在今年2月份起分别通过张贴《通告》、散发宣传单、电视字幕滚动播放等多种形式,对超标车、燃油助力车办理规定和程序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同步开展了上牌等业务办理。经调查了解,目前我县确有部分群众的超标车因手续不全或其它原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牌证,但对这些无牌无证车,交警部门并未实施处罚。为满足群众要求,县交警大队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目前已定制临时号牌,同意延期办理时限,现即可到县交警大队办理上牌等手续。

  (二十八)网民“新干县居民”反映的问题:上户口要罚款吗?

  回复如下:反映人称“其跟老婆没有办结婚证,但有一女孩六岁”,这种情况属于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行为。根据《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应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于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其应在为小孩上户口前,先在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由当地计生部门对其违法行为征收社会抚养费,交缴社会抚养费后,计生部门向当事人出具社会抚养费票据和有关证明,然后持计生部门的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小孩上户口手续。

  (二十九)网民“至少有我”反映的问题:为什么遂川县草林镇的低保不发放给老百姓?

  回复如下:草林镇城乡低保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每年动态调整,实行镇、村、组三级联审、三级评议、三级公示,“一卡通”帐号统一发放,整个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到位,资料齐全。2013年草林镇共评出低保户715户1441人,其中新增146户311人,取消78户176人。今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城乡低保金已按2012年确定对象发放,少数低保户因帐号变更或遗失等原因入帐失败,已反馈至村委会重新收集、核准帐号后即可发放。今年的城乡低保将按照县民政局8月13日核准文件的名单发放,现正在收集、校准“一卡通”帐号,8月底可将低保金全部发放到位。

  (三十)网民“那一汪潭水”反映的问题:青原区富滩镇工业区污水乱排放。

  回复如下:青原区富滩工业园位于青原区富滩镇,有泷江河流经,现场调查人员按照网帖中的照片沿河对照查找,初步确定网民照片反映的画面现象在泷江河的某河段。河滩边个别地方存在带黑色的现象,但没有发现河水呈黑色。调查人员对富滩工业园对园区涉水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从2008年起,富滩工业园先后有吉安丰顺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明盛实业有限公司、吉安青原区天香粮油有限公司、吉安市远大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锅炉改用生物质燃料,用谷壳代替燃煤。这些企业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建有消烟除尘治污设施,通过了环保验收。经调查人员调查判断,泷江河滩边的黑色现象,主要是由于个别企业谷壳灰存放不当,导致谷壳灰外渗,特别是雨量大的时候,会出现谷壳灰随雨水外排现象,造成了河滩边留有黑色现象。拟采取如下处置措施:1.停产整顿。目前,青原区已经对富滩工业园区4家以谷壳作为燃料的企业实施了停产整顿,要求完善治污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谷壳灰处理到位,否则不得生产。2.排污口整治。对园区企业排放口集中整治,规范排污行为。3.加强监管。责成环保部门及富滩工业园环保信息员加大巡查力度,防止乱排、偷排现象发生;对泷江水质进行加密监测。

  (三十一)网民“落叶随风”反映的问题:青原区富滩镇泉湖村村民乱砍古樟树。

  回复如下:据调查,该网民系富滩镇龙塘村泉湖自然村村民郭远亮。今年6月初,村民郭长伟(系郭远亮叔父)到富滩镇林业工作站反映他家菜园内的樟树被人为毁坏。接到反映后,富滩镇林业工作站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该樟树胸径50CM(不属于百年古樟),生长在郭长伟母亲胡贱姑家菜园内,因该树对邻居郭越润建房造成了影响,村民郭清华对该樟树顶部进行了过度修枝,把树枝及枝条锯掉。富滩镇林业工作站对该案进行了受理,根据事实认定修枝不会影响该树存活,不构成刑事立案条件,依据有关法规于6月30日对郭清华作出了16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被砍树枝树条进行了追缴。该案处理结果已告知当事人郭长伟,但其侄子郭远亮对此并不知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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