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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质量违法没有下不为例

2013年09月03日 17:06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伪造假冒、掺杂掺假,甚至生产有毒有害产品……针对目前一些生产经营者为谋取私利拿质量当儿戏的做法,我国将加强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在近日召开的《产品质量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表示,对质量失信的企业及其责任人,将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曝光,提高其质量失信、违法经营的成本。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司长张建华也指出,“对于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要下猛药、出重拳,一律依法严惩,决不下不为例。” 据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梅克保介绍,仅2012年,质监系统就查处了产品质量违法案件17万起,涉案货值高达68亿元。20年来,国家监督抽查累计覆盖了日用消费品、家用电器、工业生产资料、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等约500多种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从1993年的70.4%提高到去年的89.8%,提升了近20个百分点。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司长张建华指出,要严格产品质量执法,不能搞成一锅“温吞水”,对于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要下猛药、出重拳,一律依法严惩,决不姑息纵容,决不下不为例,使无良企业付出沉重代价,使一般企业不敢超越违法红线,使守法企业享受守法红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也表示,对质量失信的企业及其责任人,要记入社会诚信档案,提高其质量失信、违法经营的成本,扭转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状。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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