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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参事室研究员:城镇化应设承载力衡量指标

2013年09月10日 06:22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城镇化的进程要与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相适应,最好建立一套衡量指标

  城镇化,挺复杂。有的地方,由于城市承载力没跟上,城镇化的好处还不突出,“城市病”倒有些露头了,这种现象应该警惕。

  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落后,城市承载能力存在诸多缺陷,城市运营存在很大隐患。起码有两样“城市病”,是这些缺陷的表现:一是空气污染,二是交通堵塞。遇到极端天气,许多“并发症”就更明显了。“城市病”如果不妥善解决,对城镇化没有好处。

  我认为,城镇化的进程必须要与城市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承载力相适应,要统筹考虑城市运行各个方面,还要考虑生态环境问题。

  怎么做到统筹考虑呢?

  应该建立和完善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指标体系及生态城市的指标体系。既要有经济指标,也要有人均可支配收入、医保覆盖率等民生指标,还要有义务教育平均年限等人文指标。基础设施和环境指标也不可少:比如,自来水、燃气等普及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处理率、道路网密度、医疗床位供给率、城市绿地覆盖率等。指标之间可以有交叉,最好形成一个综合体系,从而实现严格约束。

  其中,“地下隐患”问题更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原则,建立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查清城镇地下管线隐患基本情况,制定消除隐患改造计划;提升各类地下管线运行安全管理,供给质量和综合防灾能力,使城市基础设施的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在城镇化实施发展的过程中,对科学规划城市群规模和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等方面强调较多。其实,也要注重城市建设的细节。建立和完善与城市人口规模相匹配的基础设施,也是不可或缺的。(刘彦随。作者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根据其在2013新型城市化广州论坛上的发言,本报记者尹晓宇采访整理)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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