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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奢华大楼不能仅止于“腾退整改”

2013年10月30日 13:29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28日,媒体报道称,江苏徐州沛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装修豪华,楼内人均办公面积、特别是县主要领导办公面积严重超标。随后,沛县政府回应称,28日下午该县四套班子的领导已完成对办公用房的腾退,已入住单位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将在一周内完成整改。(10月29日《新京报》)

  面对如此“严重超标”的办公用房配置,在媒体曝光后,当地政府强调“已腾退”、“将整改”,当然很必要,但如果仅止于此,无疑又还远远不够,存在明显“避风头”或“避重就轻”嫌疑。

  进一步值得追问的事实还有,这一“严重超标”的县政府办公大楼,在建设之前,究竟是否履行过相关审批手续?尽管当地官员强调“办公楼手续齐全”,但这一点显然十分可疑。如果当真严格依照国家标准审批,一个县级政府的办公楼,怎可能会被批准建设得如此奢华?在这里,只存在两种可能性,或者是该办公楼根本就没有做到“手续齐全”;或者是,该办公楼的手续本身就是违规的。而无论属于哪种可能,显然都不是简单仅靠“腾退、整改”,就能了事的。

  依据相关规定,“凡是没有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一经查实,要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要视具体情况作出腾退超标准面积或全部没收、拍卖处理”;而最近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也强调,“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这意味着,对于诸如沛县这样的奢华超标办公大楼,除了“腾退、整改”之外,不仅应考虑进一步更为彻底的没收、拍卖,还必须对背后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进一步的严肃追究。显然,只有这样,才有助于保证惩戒震慑效果、抑制官员享乐奢靡的冲动。(张贵峰)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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