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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超高层电梯实行“一楼宇一预案”

2013年12月17日 17: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12月17日电 (记者 尹力)近年来,电梯安全质量问题在内地时有发生,民众在享受“上上下下”便捷的同时,对电梯的安全性能也愈加关注。17日,北京市质监局发布《超高层电梯应急预案》,将在全市超高层电梯中实施“一楼宇、一预案”,为电梯加上“安全锁”。

  据北京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处长王红梅介绍,电梯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种,具备“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的特点,也有冲撞、高空坠落等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其中,超高层建筑电梯速度快、载员多、楼层高、使用时段集中,一旦发生电梯故障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难度大,易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王红梅表示,北京市的特种设备数量每年以两万余台的速度增长,已从2004年的13万台增至目前的28万台。其中电梯数量达到16.2万台,每年仍以1.2万台的速度递增,呈现跨越式增长的态势。

  据统计,目前,北京市高度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共有120余幢,共有电梯3176台。其中,提升高度在200米以上的电梯44台,提升高度在100米以上的电梯1257台,最高运行速度达8米/秒。

  北京市质监局编制了《超高层建筑乘客电梯困人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针对不同电梯类型和突发事件场景等,提出了相应的应急处置和技术操作方式、方法,包括电梯非开门区“停电”困人、“冲顶”困人、“蹲底”困人等几种情况的应急救援方法。

  该指南将发放至每个超高层建筑电梯使用单位,督促做到“一楼宇、一预案”,以提高电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处置水平。

  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中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将被直接处罚,发生重大事故责任单位最高处罚将达200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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