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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沪皖启动大气污染联防机制 将统一污染源调查

2014年01月08日 20: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杭州1月8日电 (记者 赵小燕 实习生 莫慧芳)8日记者从浙江省环保厅了解到,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于7日正式启动,相应协作小组也已成立。据该协作小组工作章程,未来长三角区域将逐步统一区域内的大气污染源调查,并建设、制定统一的大气污染预报预警体系和空气重污染天气联动应急预案。

  据悉,该章程适用于长三角区域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三省一市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协作工作。协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协作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遇重大事项可协商召开。

  该章程明确了协作小组“协商统筹、责任共担、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的协作原则。据该章程内容,协作小组将在长三角区域建立大气污染源、空气质量监测、气象信息共享制度和信息化应用的区域共享平台;逐步统一区域大气污染源调查、排放清单编制和大气污染预警的模式与方法;建设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预报预警体系;制定实施长三角区域空气重污染天气联动应急预案。

  另外,协作小组还将完善可能造成跨界影响的突发大气污染事故信息通报制度;探索建立可能造成跨界大气环境影响的重大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并完善以流动源等为重点的区域协同监管和并以跨界大气污染为重点的联合执法机制。

  同时,该章程还指出了协作小组的具体职能,包括协调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研究长三角区域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推进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通报交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协调解决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推动长三角区域在节能减排、污染排放、产业准入和淘汰等方面环境标准的逐步对接统一等。

  该章程还提到,要成立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专家小组,由各成员单位推荐国内相关领域多学科自身专家学者组成,为长三角区域大气环境问题研判、大气污染防治效果的评估以及综合防治政策的研究决策提供咨询顾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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