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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慈善组织财务问题频遭质疑 陷“清白难证”尴尬 (2)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1月09日 07:4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哪些信息该公开

  媒体对周筱赟已经不陌生,卢美美、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利益门”、中华儿慈会48亿元巨款消失等事件都由他率先在网络曝出。不管矛头指向谁,周筱赟揪住这些慈善组织的财务问题,看他们的审计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分析善款是怎么花出去的。

  “主要看大额支出是否存在问题,是否被挪用。”周筱赟说,因为缺乏强制财务公开制度,审计流于形式,所以慈善组织相似问题频出。

  这位总是戴着墨镜和口罩的媒体人,因为针对慈善组织频繁爆料,甚至被称为“公益公敌”,有人认为他的所作所为会对目前中国脆弱的公益圈造成极大伤害。

  争论背后的事实是:基金会中心网发布的“中基透指数2012排行榜”显示,上榜的2213家基金会中,有63%的基金会信息披露不合规。

  “不少基金会,甚至连电话、地址都不公开,更不要说财务报表。”周筱赟认为,公益界目前缺乏的就是财务强制公开制度。“虽然《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要求公开的规定,但这些部门条例根本没有强制力,也没有具体惩罚措施。”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表示,民政部也制定了要求信息披露的办法,但像嫣然天使基金这样的专项基金到底要公开到什么程度,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再有,信息披露需要成本,也是有边界的,比如慈善基金会资助人、受助人的隐私等都应该得到尊重。”

  对于目前公益慈善组织的透明度情况,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清华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认为并非想象中的不堪。“现在基金会接受民政部的管理,做得算是规范的。”

  贾西津认为,在基金会中心网上的基金会信息公布,是一种业内自律,存在三个层次的信息披露:首先是最基本的信息年报,然后是财务信息,最后是具体到每一项目的信息。不同的基金会提供的信息不太一样。

  邓国胜对慈善组织的信息披露给出三点建议:第一,制度方面需要更加完善,由此,一些公益性慈善组织才不会被迫作假。比如,《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行政成本不能超过上一年度支出的10%,“这个规定应该按照基金会本身的规模来制定,比如说,一些规模大的老牌基金会,行政成本占据上一年度支出的10%,行政资金就会非常充分。但是一些新成立的小基金会,一年的支出假设只有200万元,那么行政支出10%,就只有20万元,这些钱不够一个基金会雇佣员工、租借办公场所等。”邓国胜认为,有了这种限制,有些基金会行政支出不够,就会被迫作假,也就不敢披露信息了。

  再有,提高慈善组织的信息披露能力以及信息披露意识,比如分辨哪些指标可以披露,哪些涉及隐私的指标可以不披露等。第三,必须考虑这些组织在信息披露成本上的支付能力,统计捐助款项、调查捐助效果等。“如果一个基金会没有资金进行这种相关的调查或者统计,可能就没有办法进行更加详细的信息披露。”邓国胜提醒道。

  慈善规范边界何在

  “现在什么叫慈善,慈善应该怎么定位,好多问题都还没有搞清楚。慈善应该是一种民间的行为,但是现在有时候也受到政府的控制。”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认为,一些政府庇佑下的慈善组织即使出了问题,政府也不愿对自己“割肉”。“媒体之前报道河南宋庆龄基金会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不了了之,是因为当地有政府官员在里面,他们和政府官员的关系太密切了。假如这些机构是独立于政府的,那么该监管的监管,该查处的查处。但是他们现在和政府太近了。”2011年媒体报道河南宋庆龄基金会大量资金用于放贷。对于一些有官方色彩的慈善组织来说,脱离了政府就失去了重要的资金来源。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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