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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谈夏俊峰案:不能因贫妄为 更不能因富贵越法

2014年03月12日 04:0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参加湖南团审议时表示,要依法严惩侵害医务人员的犯罪行为和“医闹”。同时他表示,各级法院要敢于坚持原则,他以夏俊峰案为例,表示不能因为贫困就为所欲为,更不能因为富贵就超越法律。

  谈伤医案件

  严惩伤医案件和医闹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程新文在接受访谈时表示:“对于杀死医生或者押着医生游街等严重侵害医生权益的犯罪行为,人民法院会对其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程新文表示,严重侵害医生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的犯罪行为,法院会对其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下午,湖南团举行全体会议,在讨论中,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雷冬竹建议,严惩针对医务工作者的暴力行为应该写入最高法院的工作报告中。同时,在医疗纠纷的民事案件中,针对医疗事故的鉴定应该由专业鉴定机构完成,同时应该培养法院医疗事故鉴定人员。

  周强在讨论结束前最后发言,其中对雷冬竹的建议作出回应。

  他表示,医患关系的问题决不允许变为侵害医务人员,如果宽容这种行为,受害的一定是老百姓。他介绍,目前浙江温岭伤医事件已经对伤医者判处了死刑,正在复核中,两会后最高法院将公布一批类似的案件,“严惩不贷”。

  谈夏俊峰案

  法院要敢于坚持原则

  周强还以发生在辽宁的夏俊峰案为例,强调法院工作要敢于坚持原则。

  法院判决书显示,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因与城管发生争执,持刀刺向3名城管并致其中2人死亡1人重伤。在案发4年4个月零9天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夏俊峰于2013年9月25日被注射执行死刑。

  “(夏俊峰)是一个摊贩,摊贩杀了两个城管,重伤了一个城管。正因为他是摊贩,而大家对城管有误解、有意见,当时就有些人说他不能杀。”周强强调,法律就是要严格遵守,“关起门来我们吵一架,就把有意见的杀掉了,(如果判定)正当防卫,这个社会将天下大乱”。周强说要公正司法,“不能因为贫困,就可以为所欲为。更不能因为你富贵,就超越法律”。

  谈司法公开

  “司法公开对法官压力很大”

  周强上任一年来,各级法院加大了庭审公开力度,除了庭审直播,还出台了法院网上公布裁决文书的规定。

  面对河南团的人大代表,周强说,河南省在司法公开、平反纠正冤假错案等方面走在全国法院系统前列。“‘豫法阳光’(河南省高院官微)做得不错,最高院就把‘豫法阳光’的负责人挖来了。”

  最高法工作报告指出,最高法及东中部14个省区市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依法全部上网公布,其他省区市法院3年内全部实现这一目标。

  对此,周强说,司法公开对法官法院压力很大,防止了暗箱操作,同时增进群众对判决的了解和理解,要让群众感受到公平和公正。

  谈民生热点

  环境和食品药品案件上升快

  对于民生领域的热点问题,周强说,去年两高共同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和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司法解释。

  周强说:“过去环境污染犯罪标准门槛很高,死1人或重伤3个人才算犯罪。司法解释出台后,只要是向密云水库等一类水源直接排污的行为,就可以构成犯罪。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司法解释,最简单的一句话:产销地沟油最高可判死刑。”

  他指出,去年环境污染和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上升很快,所以不光要出台司法解释,今年更要加大惩治力度。“对于食品产业来说,打击违法行为,就是对合法企业最好的保护。”

  文/记者 罗丹阳 关庆丰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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