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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寿阳残联承包农场两年 1.5万棵杨树被盗伐

2014年03月17日 15:53 来源:山西日报 参与互动(0)

  “我们农场的1.5万棵杨树被盗伐!”接到当事人张子泉的举报后,记者于2月28日上午赶到寿阳县采访。

  张子泉说的农场是寿阳县光明农场,地处寿阳县朝阳镇大寨沟,占地340亩。2012年3月10日,作为甲方的张子泉将农场承包给作为乙方的国营寿阳县农作物良种场经营,乙方隶属寿阳县残疾人联合会,乙方场长由该会副理事长李福元兼任。双方承包协议中,对农场面积、动产和不动产以及树木种类棵数都有明确记载。双方约定,乙方对上述财产负有管理和保护义务,不得私自毁损、买卖和转租。

  “但是,不到两年时间,农场就丢失杨树约1.5万棵、梨树154棵、苹果树140棵、仁用杏树1300棵。”张子泉说。记者跟随张子泉深入大寨沟察看,老张指着被毁坏的林地说:“你看,过去这里是杨树林,现在光秃秃的,像这样被毁坏的林地有五六块,约40亩。”

  在寿阳县残联记者采访了李福元。记者:“双方承包协议是否有你的签字?”李福元:“有。”记者:“签协议时,是否有人授意?是否有人胁迫?”李福元:“没有。”记者:“协议中明确记载,杨树2万棵,是否属实?”李福元:“没有那么多。”记者:“为什么?”李福元:“当时也没有清点。”记者:“协议是权利义务的约定,不是小孩过家家,这么大的数目为什么不清点?”李福元:“这我有责任。”记者:“现在杨树只剩下5000棵,这是评估公司评估后的结论,张子泉说那1.5万棵是被盗伐的,你否认么?你们是否伐过?”李福元:“肯定有盗伐,我们也伐过,但数目没有那么大。”“我们只平掉了一块地,毁掉果树也就100多棵。”一旁的王副场长说,“还有几块地,我们和人家联合育苗。”记者:“多少亩?”王副场长:“十来亩。”

  采访结束时,李福元表示,愿意和张子泉协商解决。但是,几天来,李福元时而说领导开会,时而说领导参加婚宴。到发稿时,记者也没接到他们协商的结果。张子泉表示,总要讨个说法。

  张子泉的损失显然是由承包方没有尽到合同规定义务所致,但到底有多少林木被盗伐?有多少林地被毁坏?这需要主管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对此,记者也将继续关注。(记者 方永利)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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