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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 不超10万不再事前核查

2014年03月25日 20:3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税务总局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 不超10万元不再事前核查

  记者2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于近日下发公告,决定今年5月1日起,推出五项措施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手续。

  这五项措施包括:纳税人领用新票不再手工验旧;申请不超过十万元限额发票不再事前实地核查;认证抵扣无需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记账凭证复印件不再报送备案;扩大诚信企业增值税发票领用量。

  针对“纳税人领用新票不再手工验旧”,山东菏泽德泰化工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田慧全说:“以前每次去税务局领发票,都要带上验旧发票的明细、月汇总、退票、最后一张票的记账联等,光整理资料就得一两个小时,以后,我们直接就能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一两分钟就可以办完,大大节约了时间。”

  统计显示,2013年12月全国一般纳税人中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企业为270多万户,占增值税发票全部使用户数的70%以上,这也意味着“不超过十万元限额发票不再事前实地核查”这一举措可使绝大多数企业从中受益。

  在简化领用手续的同时,公告要求,税务机关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的同时,建立高效联动风险防控机制,科学设立风险防控指标,加强日常评估及后续监控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跟踪分析纳税人发票使用及纳税申报情况,减少企业涉税风险,防止国家税收流失。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增值税改革的关键要素,与普通发票不同,它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还由于购货方能够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税款,所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比现金管理都重要。(记者何雨欣)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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