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文化部财政部将筛选优质文化产业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2014年03月27日 20:1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27日从文化部获悉,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近日面向全国开展2014年度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征集,其中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和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重点项目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

  据悉,经过评审进入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和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重点项目库的项目,将纳入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统一管理,从项目对接推介、投资融资、人才培养、技术支撑、专家咨询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并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据介绍,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是指依托各地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形成一定生产规模的项目。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重点项目是指在该区域核心区域和辐射区域范围内,有利于传承保护民族文化、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扩大就业,对该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特色文化产业项目。重点征集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文化旅游、节庆会展、创意设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等领域的项目。

  项目申报由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负责本辖区内的组织工作,以企业为申报主体,采用网上申报与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企业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实力,成长性好的文化企业,且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文化产业发展及相关政策导向,具有鲜明的地方和民族文化特色,对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显著的引导促进作用;项目内容原创性显著,文化内容充实,创意新颖,知识产权明晰,非文化类建设资金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项目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有效拉动就业,较大幅度提升区域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项目应是2014年新建项目或续建项目。具体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相关要求可登录国家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查看。(记者周玮)

【编辑:吴涛】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