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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布第十三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

2014年06月11日 10:19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经省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我省近日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三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共计38项。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认真做好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决定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允许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下放给市县的项目,要直接下放到位,不得截留,市县政府要接住管好。

  此次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核发”等3项;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包括“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建立天主教区登记”等3项;合并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包括“草种进出口审批”、“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审批”等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调整为行政许可项目包括“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国税管理范围除外)”等5项;向县市区下放的1个行政许可项目是“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向市州、县市区下放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包括“协定国居民申请享受协定税收待遇确认”等2项,向市州、县市区下放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包括“建设投资2亿元及以下医院环评审批”等18项。另外,取消备案制管理项目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缴付出资备案”、“外商投资者要求延期出资备案”等4项。(记者 方言)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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