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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让官员对决策失误多些痛感

2014年06月19日 14:16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在广西田阳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委黄副书记作自我批评时,为监管不力导致一项民心工程变成民怨工程而痛哭道歉。

  涉事官员痛哭道歉,也是对工作失误的一种反思。不过要看到,一些民心工程变成民怨工程,不能因道歉就免责,也该有更深层的责任追究。具体到此事,当地对这项工程的具体审批程序有无问题,涉事官员是否应承担实质性的责任,尚不得而知,但工程显然造成了损失,必须有人为之担责。

  当然,有追责还得有反思。现实中,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为了谋发展、出政绩,总是拼命上项目,盲目决策并不鲜见,其后果不容小觑。而且,这一次,涉事官员为决策失误痛哭道歉,是源于个人自觉,而非制度性规范。有多少官员会为自身决策过失而忏悔、担责?这也未必是个人素养问题,实质上,缺乏健全的决策失误追究机制,尤其是失误责任主体的难以明确,也是造成一些官员不为决策失误心痛的原因。说到底,决策失误,不能由责任人道歉了事,只有有实打实的问责托底,才能让官员决策时慎之又慎。(沈峰)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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