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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贴通告环卫工撕掉 征迁通告张贴应有章法

2014年10月21日 01:49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农业路与文化路口西约200米路南,一名环卫女工正在撕张贴在临街墙上的“广告”,因为粘得太牢,清理起来并不容易。这些张贴在河南农大学生宿舍临街墙体上的“广告”,不是大家司空见惯的小广告,而是《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金水区项目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以及《郑州市金水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关于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金水区项目征求被征收人选择非住宅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结果的公示》。征迁部门说,这是他们的工作职责;环卫部门说,乱张贴属违规,环卫工人是在严格履行环卫考核制度。(10月20日《大河报》)

  支持

  政府部门

  更应执法守法

  环卫部门的做法占理。

  一是执法有据。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道路、广场、立交桥、临街建(构)筑物、公用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条例管辖的“随意张贴”,应该包括民众个人,也应包括政府部门。因为,在同一城市同一管理事项上,不可能有公与私、官与民的差别,否则,条例本身就有问题。环卫部门依据这个条例清理征迁通告,有法可依,没有问题。

  二是政府通告张贴应有指定位置。现在都在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是基本要求。作为政府征迁部门有张贴通告的职能,但也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强调“一直都是这样做,这是工作惯例”不是理由,“惯例”更不是法律依据,以此解释乱张贴没有说服力,也没有法律效力。按照正常思维,征迁部门也包括其他政府部门张贴通告,应该有指定位置,不能随意在街头到处乱贴,否则,其污染市容环境的性质与那些乱贴的小广告没啥区别。

  “惯例”思维是一种懒政的借口,实际生活中,这种现象并不少见。转变作风就应该从破除“惯例”思维入手,深挖行政执法中懒政病因,解除行政脱离法律法规的病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设法治政府先得立规矩,立了规矩还要严格执行,这是尊重法律法规的问题,不是可以随意取舍的。这件事一曝光,可能给相关部门造成负面影响。但我觉得,坏事会变成好事。作为政府征迁部门,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在执法守法上给公民带个好头。

  董宏达

  评判

  乱贴事小

  但权力违规事大

  必须发问的是:为何政府部门有带头违规的勇气?毕竟,政府部门张贴的小广告,多是有署名的,果真要较真进行处罚的话,是很容易找到“责任部门”的,可为何征迁部门还有这样的底气呢?这源于权力的傲慢与骄横。在一些政府部门的人看来,无论是什么机关部门,大家都是一家人,很少有“大水冲了龙王庙”的事情,那偶尔违法违规,也不会有人出来“处罚”。如张贴小广告、违反交通规则等。因为深谙官场潜规则,所以才有了“乱贴小广告”的违规之举。

  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是,在现实中,政府部门违法违规被处罚的事情的确很少。君不见,交警给公车贴了罚单,有没有罚款都不得而知,也往往会成为新闻,引得各方点赞,这说明类似的事情很少,也从侧面见证权力的辐射效应有多大。在此次事件上,稍有常识的人应该都知道,环卫工人打扫“牛皮癣”是多辛苦的一件事情。既然是政府部门带头违反法规,那么问题就来了:谁来处罚乱贴通告的政府部门?

  这个问题的确不容回避。毕竟,依法治国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那政府部门带头守法理应成为一种底线。就此来说,不妨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对乱贴通告的相关部门进行处罚,让政府部门成为遵纪守法的榜样与范本。而除此之外,在一个信息化时代,政府部门也应致力于完善自身与民众互动的方式,如官网、微信、微博等。简而言之,乱贴小广告事小,但权力违规事大,我们必须对权力的违规防微杜渐,不然,权力滥用的堤坝早晚会崩塌。

  龙敏飞

  反对

  当广告清除是钻牛角尖

  尽管环卫工人这样做也是按规矩办事,甚至受制于环卫部门的考核,但这样的做法到底是钻牛角尖了。

  相应规定很明显是针对当下五花八门的小广告,而政府部门的公告跟小广告应该有本质上的区别,何况张贴的目的还是为了便民,以及一时缺乏更多发布信息的平台和渠道。

  之所以引发这样的尴尬,这无疑跟环卫部门抱着各自为政思想行事有关,以及内部管理矛盾有关。一方面,环卫处部门既意识到政府部门张贴的一些通告出发点也是为了市民能更方便地接触到政府信息;另一方面,却不愿意去细化规定,比如在“张贴”后面加上“商业广告”等,相反还制定出倒逼环卫工清除公告的考核制度来。

  当然,随着城市对环境卫生要求的提高,即便是严肃端庄的政府部门公告,如果不分场合随处张贴,特别是张贴了就不去管了,导致日积月累不断增多,甚至风吹雨淋日晒破败起皮,其煞风景的程度绝对不亚于被乱贴的商业广告。如此,作为政府部门也没必要拿市里的要求说事,以及拿缺乏发布渠道说事,而应该多寻求解决的办法,比如一方面积极创造新的信息发布平台,比如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电视广播、报纸等载体;另一方面,鉴于公告的有效日期,张贴部门应该进行跟踪定期清理,而不让环卫部来给自己擦屁股。

  总之,无论是征迁部门,还是环卫部门,都是在做公益事业,都是在搞好公共服务。职能不同,但目标一致。当部门规定、职能相互抵触时,一定要多变通、沟通,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共同解决问题,彼此规范提高,而不是互相刁难、钻牛角尖,甚至闹出笑话还浑然不觉、拿自己“家规”说事。实事求是说,环卫部门这样严格按照规定办事,由于一直以来不少人对政府部门工作抱有成见,此举无疑迎合了某些人的公共偏见,加之环卫工身处社会底层,很容易引起同情,自然其做法也很容易获得点赞,但当站到更客观公正立场看,尤其是站到整个社会管理的综合角度看,这种做法却是非常值得商榷。

  贺成

  建议

  征迁通告张贴应有章法

  张贴征迁通告是政府实施征迁的必要程序,目的是广而告知与被征迁户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征迁内容。尽管目的充满善意,但也不是能胡乱张贴的理由。

  《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明确禁止在道路、广场、立交桥、临街建(构)筑物、公用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征迁通告在道路沿线张贴,明显为法律禁止。征迁部门以工作职责所系解释,显然不成立。在现实社会,任何工作职责都应是法律法规之下的工作职责,而不应是能压制法律法规落实的工作职责,这是普遍共识。如果一意孤行,无视规定,胡乱张贴,或许能够较好实现广而告知的目的,可无疑会让征迁程序留下法律瑕疵,让依法征迁蒙尘。

  此举尽管不会让被征迁户遭受经济损失,甚至可能方便个别被征迁户,但却牺牲了城市卫生管理和法治。实际上,这种牺牲是无谓的,只需征迁部门稍加注意对工作予以细化,就能避免一边张贴一边以违法被清理的尴尬。具体而言,征迁部门可在征迁地统一设置通告张贴栏用于发布所有征迁信息,还可结合当前新媒体发展趋势,借助微博、微信无纸化发布征迁信息,这样既能为征迁程序加分,又能让征迁相关事项广而告知,何乐而不为?

  乔子轩

  -三言两语

  ●既然市容和环卫管理条例有严格规定,那就没什么可说的,撕掉就是。

  ——杨吉明

  ●成心吧?你让征迁部门挨家挨户通知吗?再说,已经沿用很久的老办法了,为什么要较真?

  ——邹怀德

  ●环卫工人做的没错,相关部门应该互相协调好。

  ——陈玉峰

  ●权力过于傲慢,仅此而已。

  ——郑大卫

  ●建议多些由街道统一设立的正规公告牌,以承担政府通告、居民服务等信息。

  ——张军

  ●别一边倒指责政府部门,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

  ——薛民

  ●政府部门乱贴小广告早已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而是一种惯例了,应该改一改。

  ——梁嘉桐

  ●道理就是在争辩中越辩越明,期望以后多一些这种探讨。

  ——贺晨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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