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每年将向尼泊尔边境地区援助一千万元
图为中尼签订西藏援助尼泊尔边境地区备忘录。 符永康 摄
中新网加德满都11月20日电 (记者 符永康)按照中尼官方20日在加德满都签订的一项备忘录,中国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2014至2018年,每年向尼泊尔毗邻西藏的边境地区15个县援助1千万元人民币,用于提高当地民众生活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
中国驻尼泊尔大使吴春太、尼泊尔联邦事务与地方发展部联合秘书普纳·巴特拉伊分别代表各自官方签署文件,双方并就喜马拉雅地区环境保护、资源开发、旅游合作等议题进行了友好商谈。
按照协议,尼泊尔与西藏接壤的木斯塘、马囊、廓尔喀等15个县将接受援助,相关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居民生活条件、道路设施及教育卫生场所建设等项目。
尼方表示,感谢中国对尼泊尔经济社会发展给予的支持,感谢中国西藏自治区对尼泊尔的大力援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