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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五问外滩踩踏事件处理:为何没问责更高级领导

2015年01月21日 11:36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参与互动()

  2015年元旦前夕,上海外滩跨年踩踏悲剧发生,36个年轻的生命痛别人间。

  1月21日上午,联合调查组终于给出明确“说法”:对事发当晚外滩风景区特别是陈毅广场人员聚集的情况,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思想麻痹,严重缺乏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重点公共场所可能存在的大量人员聚集风险未作评估,预防和应对准备严重缺失,事发当晚预警不力,应对措施失当,是这起拥挤踩踏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记者就一些盘桓已久的疑问,专访联合调查组有关成员。

  疑问一:事隔21天才公布调查结果并问责,是否太迟?

  国务院原参事、国家应急管理专家闪淳昌说:“按照国务院302号令,即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突发事故的调查,要求是在事发60天内提出调查报告。后来颁布的国务院493号令要求也是60天内,如果需要还可以延长。这次调查时间总计20天,第21天公布,应该说是很快了。”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花克勤介绍,调查组中全脱产38人,先后加盟工作的总计超过100人。

  20天里,先后有51位政府工作人员心情接受调查组谈话询问。调查组还先后对受伤人员、值勤民警、市民游客、地铁工作人员等96人调查走访,试图还原事件发生经过,调取查看了外滩区域36个监控探头、累计时长约70小时的视频录像。

  疑问二:问责以上海黄浦区领导为主,更高级别的领导没有出现在问责名单上,问责是否到位?问责依据何在?

  在问责名单上,有11位领导干部,包括黄浦区委书记周伟、区长彭崧的撤职,也包括上海市公安局指挥部的陈昌俊等的行政记大过。为什么没有更高层级的领导被追责?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3条回应:这一条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刘平解释说,依据这个法规,突发事件要处分的,就是“直接负责”的责任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外滩风景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综合调查结果,调查组据此认定: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起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目前在问责名单上的领导干部,不少人在调查组约谈之前,就主动递交检查,表达极度内疚与失职的痛苦。

  上海市有领导沉痛地说过:想一想那36条无辜的年轻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可推诿的,还有什么可委屈的呢!

  疑问三:“12.31”外滩踩踏为何定性为“事件”而不是“事故”?在问责方面,两者有什么重大区别?

  调查报告指出,这是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事件”与“事故”,有什么本质区别吗?

  闪淳昌表示,“我们说,这是踩踏事件而不是生产安全事故,两者确实有差别。首先,它不是一种生产经营活动,第二,它也不是有组织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所以把它列为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刘平说,“事实上,事件和事故在处理上并无重大区别。对最终处理来讲,关键是找法律依据。‘事故’,并不一定都要处理到人,如天灾造成核泄漏就处理不到人。有的‘事件’,也得处理人,如公共安全事件。事件还是事故,和如何问责没有直接关系。关键是看政府有没有作为,是直接过错还是间接责任。”

  疑问四:对群众自发聚集性活动而非政府组织的公众活动,政府是否负有同样的责任?

  这一次,上海是“栽”在“群众自发”上面。

  正因为担心安全会出问题,黄浦区政府于2014年11月13日向上海市政府请示,新年倒计时活动暂停在外滩风景区举行,将另择地点,活动现场观众将控制在3000人左右,主办单位是黄浦区政府和上海广播电视台。

  于是,政府每年在外滩紧绷的这根弦,突然就松懈下来。

  “往年外滩都有高强度警力配备,今年突然撤空,这就是变更风险。从往年的数千警力到今年的不到700警力,思想上麻痹大意了。”调查组相关负责人也扼腕痛惜。

  对于群众自发组织活动导致安全悲剧的处理,“还真的没有什么先例。”闪淳昌说。

  “此前如北京密云彩虹桥踩踏事件、陕西华山庙会踩踏事件等,都是政府组织的群众性活动。像外滩伤亡这么严重的群众自发性群体踩踏事件,确实还是第一例;而群众自发聚集的安全事件处分如此严厉,这也是第一例。”闪淳昌说,“要说吸取教训,就是我们国家这方面法律法规确有缺失,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调查报告指出,这次事件暴露出上海市公共安全管理盲点,特别是对无主办单位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不足,准备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有组织的活动明确了谁主办、谁组织、谁负责,责任条款非常清晰。在公共地点如上海外滩这一群众性聚集场所,谁来具体负责?我们法律条款是不明确的。如果政府部门不能主动作为,就会出现公共安全薄弱点或者说软肋。”闪淳昌坦承。

  调查报告还提示说,这起事件表明,“条块分割、条线分割、各自为政”依然是城市运行管理亟需破解的难题。要结合这次教训,抓紧组织修订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上海市应急联动体制机制和响应程序,强调指挥协同,提升应急联动处置效能。

  疑问五:踩踏事件后上海取消或暂停了部分人流密集的公共活动,是否有因噎废食之嫌?

  外滩踩踏事件发生后,上海经过安全评估,紧急取消或暂停了若干人流密集的公共活动,包括已举行20年的豫园灯会、举办了13届的上海新春农副产品大联展等,不少市民怅然若失。

  上海市旅游局回应说,新春安排的29项活动,只取消了5项,24项仍然继续举办。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政府工作人员认为,安全悲剧刚刚过去,可以理解这份谨慎小心。“再说,这也表明了一个城市悲剧过后应有的心态吧,谁家刚办完白事,还有心情大操大办、大红大绿呢?”

  “特大型城市的社会治理,本身就是一个非常难的课题,更别提中心城区。”黄浦区一位政府工作人员向记者说,“吸取教训,当然不是停办活动这么简单,关键是要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与水平。”

  闪淳昌说,在整个城市安全管理上,中央提出一个总的要求,就是20个字: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

  “从这次事件来看,四个方面都值得反思。地方党委和政府不管怎样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社会如何协同,公众在突发事件面前如何自救互救,很多都需要改进。”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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