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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实行“逢提必查”

2015年02月07日 12: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2月7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014年,天津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全年共抽查核实133名局级干部、1356名处级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按规定严格抓好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

  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或错报、漏报的,一律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作出说明,并根据说明情况研究提出是否影响任用的意见;对有意隐瞒个人有关事项的拟提拔对象,取消拟提拔资格。对抽查核实结果的严格运用,切实维护了报告制度的权威性和报告纪律的严肃性。

  从今年1月开始,天津市各单位把抽查核实工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常态”,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硬任务”。在按照3%—5%的比例开展随机抽查的基础上,实行“逢提必查”,即对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考察对象为科级的先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列为副局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巡视工作和群众举报反映需要核实的对象,以及转任重要岗位的人选都要进行认真核查,着力发挥抽查核实工作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促进廉洁自律中的作用。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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