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明谈呼格案:应引以为戒
3月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中新社发 金硕 摄
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10日在北京谈及呼格案时表示,发生冤假错案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有关部门应当引以为戒。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当天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王胜明等五位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答记者问。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呼格案是一起已经被纠正的冤假错案,王胜明指出,纠正这起案件体现中国司法机关敢于认错、敢于负责的精神,体现了司法进步。
“当然,发生冤假错案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有关部门应当引以为戒,要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王胜明说。
王胜明指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是内司委的基本职责。在常委会的领导下,内司委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参与方式主要包括加强立法等。司法体制改革的许多内容都涉及法律规定,法律的“立、改、废、释”要适应改革的要求,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立法是定规矩,监督是抓落实。”王胜明说,内司委建议常委会去年听取“两高”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工作报告,今年建议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最高检关于刑法执行监督的工作报告,这些内容都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也和司法体制改革紧密相连。
王胜明还提到加强调研和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王胜明指出,2015年,内司委要抓紧研究修改“两院”组织法,同时就中央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