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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院长批"纸条门":法官司法能力不适应新要求

2015年11月14日 19: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广西高院院长批“纸条门”:法官司法能力不适应新要求
图为会议现场 林浩 摄

  中新网南宁11月14日电 (记者 林浩)“不久前发生的‘纸条门’事件充分说明,有的法官的司法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这也是目前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当中,摆在法院面前的重大现实课题。”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14日批判相关办案法官。

  他表示,今后广西法院将采取有效的措施,提升广大法官在驾驭庭审、认定事实和裁判说理等方面的能力,加强他们对国情、社情、民情的了解,力争实现判案不出错、案结事了人和。

  广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当天在南宁召开,罗殿龙作前述表述。他介绍,近年来,广西法院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改革、涉外重大刑事案件审理、死刑案件审判质量等走在全国法院前列,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受贿案、李如雄等24人涉黑案件审理得到各界肯定。

  但是,罗殿龙坦言,当前,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增多、燃点低、传染性强,化解难度不断增大,社会领域中腐败现象比较突出,易引发极端事件,这些问题给审判工作带来了挑战。

  据介绍,今年9月9日,广西来宾兴宾区法院在审理韦文镇等16名村民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中被爆出“纸条门”,在庭审陷入僵持之际,合议庭成员传递纸条为公诉人“支招”,被律师当场举报。协商处理期间,为保存证据显示公正,另一法官在庭内手举该纸条近五个小时。随后,兴宾区法院表示将根据调查情况按照有关法纪,对该不当行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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