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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王喜远因严重违纪落马

2016年01月18日 23: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山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王喜远因严重违纪落马
王喜远。资料图

  中新社济南1月18日电 (李欣)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18日晚通过官方网站对外确认,牛启忠、王喜远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当晚,山东省纪委官方网站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公报》,记者注意到,除正常的工作总结和布署,该公报还提到:“全会审议并通过了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牛启忠、王喜远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之前作出的给予牛启忠、王喜远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这是山东省纪委首次公布山东省原纪委副书记王喜远的免职原因,且正式宣布王喜远因严重违纪落马,王喜远是在2015年11月被免职的。

  同日被确认开除党籍的山东省工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牛启忠涉嫌受贿案,已于2015年9月10日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王喜远,男,汉族,1955年6月出生,山东烟台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上世纪70年代,王喜远从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牟平县支行秘书开始走入仕途,担任过牟平县革委会办公室秘书、牟平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组组长等职。1984年,王喜远调至烟台市,历任烟台市委研究室秘书、办公室主任等职。1999年,王喜远被调到山东省纪委任职,在山东省纪委的十几年工作中,他相继担任研究室主任、办公厅主任、山东省纪委常委、山东省纪委秘书长、山东省纪委副书记等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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