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刘修文:人大常委会已将房地产税法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

2016年03月11日 18: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3月1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蒲长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张晓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巡视员傅文杰就“人大监督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图为刘修文答记者问。中新社记者 张浩 摄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日下午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蒲长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张晓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巡视员傅文杰就“人大监督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央视新闻客户端记者:我的问题是有关房产税的。在上海和重庆已经开展房产税试点多年了,情况如何?2016年关于房产税的改革会有哪些新的举措?谢谢。

  刘修文:谢谢您的提问,今天的记者会是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您提了一个立法方面的问题,既然您提到了,我就作一个简要回答。 根据您的提问,我从两个方面回答:一是关于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的情况,用12个字概括比较好,即“细致扎实、运行平稳、成效明显”。应该说,这两次的试点,是我们探索对个人住房在保有环节征税的一个宝贵的经验,是符合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的,同时也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的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刘修文:二是关于房地产税的立法与改革情况。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由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牵头研究。调整后的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经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了第一类的立法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为预备项目。目前我们正在按照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对房地产税改革与立法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进一步的调查、研究、论证,同时做好起草草案等相关工作。待草案比较成熟,并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后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谢谢。(根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李雨昕】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