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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光大集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年04月27日 17:08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互动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11月3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对中国光大集团党委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1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国光大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光大集团党委的主体责任

  (一)迅速传达部署,统一思想认识。中央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集团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15年中央第三轮专项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的有关指示要求,对照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逐句逐条认真分析,深刻反思,以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集团党委认为,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符合实际,反映出集团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深刻,落实不得力;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特别是基层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风险管控不严发生的风险案例,教训十分深刻。通过认真学习和对照反思,集团党委书记唐双宁同志强调,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把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落到实处;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落到实处;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落到实处;必须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出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集团党委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第一时间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同志担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集团党委委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集团党委认真研究巡视反馈意见,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进行细化,确定了4个方面17项工作任务98项整改措施,制定印发了《中国光大集团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方案进行了安排布置,集团各企业按照集团党委部署,成立了相应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并结合实际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进一步梳理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巡视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巡视整改期间,集团党委书记唐双宁先后召开了6次党委会,3次专题汇报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

  (三)立查立行立改,形成长效机制。巡视组进驻之前,按照集团党委书记唐双宁同志“巡在前,改在前”要求,首次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廉政约谈和案件风险排查两个专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巡视过程中,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了“明公私、强纪律”主题警示教育活动,去年11月30日,组织召开了5000余人参加的全系统党员领导人员警示教育大会,为后续的整改工作强化了思想认识基础。3月21日集团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严守党的纪律”这一主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强化责任担当,提出整改措施。接受巡视和开展巡视整改以来,始终高度重视长效机制建设,结合企业实际,对从严治党措施,选人用人制度、风险管控流程等作了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管长远、治根本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廉政监督内容,扎紧制度的“笼子”。对交转的反映问题线索信件进行认真核查,坚持举一反三、立查立行立改。

  (四)坚持统筹兼顾,促进改革发展。集团党委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一方面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研讨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觉悟和责任意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制定实施“两学一做”工作意见,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严守政治纪律,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自觉树立共产党员的合格形象。开展“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工作,强调“四抓四看”,突出“四个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正风守纪的自觉性。另一方面,把巡视整改与推动一流金融控股集团建设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为契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2015年底,集团资产规模已达3.5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8%;股东权益达到3177亿元,较年初增长28%;实现利润总额530亿元,同比增长21%;实现净利润400亿元,同比增长22%,与八年前改革重组之初比较,现在光大的资产是当年的5.6倍,利润由过去累计亏损变为年盈利500多亿,权益由过去资不抵债增长到3000多亿,成为在同业拥有一批龙头企业、亮点品牌的全牌照大型金融控股集团,成功进入世界500强行列,充分显示了两手抓、两促进的丰硕成果。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两个月以来,集团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全力以赴推进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截至目前,集团98项巡视整改措施已经完成92项,剩余6项正在按照计划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针对“结合企业实际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不够;对纪检工作重视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宽松软;班子成员履责意识不强,对下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监督不够,要求不严,管党治党力度层层衰减;基层单位、业务一线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党员教育不及时”的问题,集团党委强化责任抓整改,一项一项推进,一件一件落实。

  一是大力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及时掌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特点新规律,切实把“严”字落实到党建工作各项具体环节中。制定2016年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把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六大纪律”作为重点;制定学习贯彻中央“两学一做”安排意见,把《准则》和《条例》两部党内法规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校教育课程,使党的纪律印刻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认真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2月16日集团党委书记唐双宁同志讲了题为“结合光大实际,抓好‘特色党建’”的专题党课,并就做好集团党建工作提出七个方面要求。2月17日在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唐双宁同志作了题为《结合光大实际,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的讲话,明确要求集团各级党委和纪委一定要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开创集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集团系统落到实处。

  二是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把党的纪律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强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增强党的纪律观念,贯彻民主集中制和组织原则,深入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严格化;集团党委制定了《中国光大集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意见》,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加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集团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筹备召开集团系统党建工作会议,总结集团党建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加强对各企业党建工作指导;研究制定党委成员联系点制度,积极开展党建调研(检查)工作,深入业务一线党组织,发现处理问题,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工作压力逐级递减的现象。

  三是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认真执行《中国光大集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将集团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具体事项,形成责任清单,使落实“两个责任”更加具有操作性;研究起草了《中国光大集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评价办法》,通过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了修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6年集团系统共计签订责任书4300份,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受处分人员谈心谈话机制,要求集团系统各级党委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纪律再教育,勉励他们放下包袱、努力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动力,实现执纪效果的最大化。唐双宁同志亲自同部分被处分的党员干部谈话,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积极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轻装上阵,努力工作。

  四是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坚持集团“两会”制度,即每年召开年度工作会和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安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草了集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意见”,对集团系统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总部机关党委推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系统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意见,在全集团进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试点。按照“述职述党建,考核考党建,评议评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开展党内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企业党委书记向集团党委述职,党支部(总支)书记向上级党委述职;研究进一步完善企业纪委书记向集团纪委述职工作制度,加强对下级党委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了内部巡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立巡视组长、副组长人才库。

  五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党委委员抓党支部建设责任制、党支部工作条例、党支部基础工作规范等一系列制度,编印《集团基层党支部工作手册》,促进集团各级党组织规范、有效地开展各项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2015年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三严三实”组织生活会,以上率下,发挥了示范作用;加强党建工作的督促考核,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请示报告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关于8个基层单位班子成员中无一名党员的问题,上一级党委一方面积极做好对业务骨干向党组织靠拢的培养教育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干部交流,在班子中补充党员领导干部力量。目前,8个基层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

  2.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普遍存在‘三转’不到位、查处不力、执纪不严;集团纪委人员力量不足,业务生疏,能力不强;有的基层企业纪检部门形同虚设,对群众反映问题不核查、不了解”的问题,集团党委纪委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抓紧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持续深化“三转”工作。年初召开了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主题,进一步突出了落实监督责任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光大集团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中央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使纪检监察工作主业更加聚焦,定位更加准确,作风更加过硬;集团纪委进一步梳理了全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人员队伍的基本情况,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工作缺位、错位和越位问题,对业务资产规模较大、企业员工数量较多、经营区域分散分支机构较多的单位,实现纪委书记专职化。目前,集团党委已对光大银行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某直属企业纪委书记兼任下属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问题,将在今年上半年整改到位。针对某二级企业纪委书记空缺的问题,结合其所属公司干部管理体制改革,将于今年上半年整改到位。

  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认真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努力在抓早抓小、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上下功夫。2015年,集团系统共计问责2504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72人次,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其他处理1832人次。中央专项巡视以来,集团系统共计问责1882人次,其中党纪处分60人次,政纪处分218人次,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其他处理763人次,经济处罚841人次。光大集团纪委分两次通报了系统内十七起违纪违规问题和违法案件,涉及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46人次。其中集团纪委对5名集团管理干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诫勉谈话,并将处理结果记入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切实做到有责必究、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重要作用。另外,在认真办理巡视组交转的问题线索同时主动作为,重点对一件实名举报银行中层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查办案件。

  三是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管理。集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举报管理、问题线索核查、案件立案审理等工作制度和流程。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方式,规范处置、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光大集团案件报告制度》,加强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拓宽线索来源,加强群众举报线索受理和管理工作,注重通过审计、巡视、信访举报和专项检查发现案件线索;坚持“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认真梳理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中涉及“四风”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核查不属实的人和事,进行了分类,抓早抓小,及时咬耳扯袖或予以澄清。

  四是加强纪检组织队伍建设。加强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力量。增加集团纪委及监察巡视部门编制,比巡视前增加了3人,建立了集团系统纪律审查工作人才库,充实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求各企业原则上独立设置纪检监察部门,未设立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要配置专职纪检监察人员,目前集团系统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人数已经比巡视前增加27人;集团纪委会同人力资源部门,启动了相关专业人才选配工作,继续加大纪检监察人员的引进力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使用、培养、发展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推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结合《党章》、《准则》和《条例》,对集团系统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分期分批集中轮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对基层企业纪委、纪检监察干部主业意识不强、作用发挥不充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实施诫勉谈话直至调离岗位;坚决防止“灯下黑”,中央巡视以来,已对2名违纪违规、履责不力的纪检干部给予了党纪从重加重处分。

  (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方面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针对巡视反馈意见,集团党委即知即改,在全系统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在集团系统范围内梳理、重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方面的规章制度150项,抓紧建立、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巡视整改期间,制定印发了《中国光大集团负责人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业务支出“三个实施细则”;结合审计检查和中央巡视发现的“四风”问题,集团纪委对照中央有关制度规定,着手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四风”问题整治的严禁性条规;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公司费用支出管理办法》、《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约束,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员工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集团股份公司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巡视整改期间完成集团总部中层办公用房规范调整;严格执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集团股份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按规定在6月底前完成集团总部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汇总印发《中国光大集团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汇编》,加强规定制度的宣传力度,以落实制度检查为抓手,指导、规范、监督集团的“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工作,使光大集团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做到长期化、经常化、日常化;光大银行还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纳入常规审计的范围,重点针对三公开支、招标采购、薪酬管理、财务费用管理是否存在违纪行为进行审计。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结合中央纪委统一部署的中管金融机构“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工作,针对办公用房超标、公务用车管理不严、费用管理不规范等“四风”问题和公款打高尔夫、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在集团系统开展重点自查自纠,从严正风肃纪;举一反三,以更高的标准查找在经营管理中是否还存在类似的问题,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和苗头性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认真加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一抓到底,严肃执纪问责;责成在巡视中发现存在“四风”问题的企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剖析批评,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四是坚持抓早抓小。2016年以来,集团纪委及时转发《关于十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对照检查;坚持抓住关键时间节点不放松,通过廉政文件、廉政邮件、廉政短信等方式,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提醒教育工作;巡视期间,集团分两批对查处的各类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利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

  五是严肃执纪问责。针对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立行立改,并对相关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关于“部分单位有的领导人员违规持有球卡,多次打球,打球费用有的以公款报销”问题,巡视整改期间,集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26人批评教育,公款报销开支全部退还;关于“某二级企业公款旅游问题”,巡视期间,光大集团立行立改,在中央巡视组的直接督办和指导下,集团党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监督责任的纪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公款旅游的班子成员已全额退还2013年至2014年集体休假的相关费用;关于“某单位公款聚餐”的问题,巡视期间,在中央巡视组的直接督办和指导下,经调查核实,上一级党委给予该单位第一责任人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处理,相关费用全部进行清退。

  (三)进一步改进干部选拔任用、严格履行规定和程序方面

  4.关于“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滞后,工作不规范;存在带病提拔问题”的整改情况。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光大集团党委高度重视、严肃整改。按照党管干部的要求,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健全党委会议事决策机制,不断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集团认真对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结合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精神、新要求,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重检,不断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年内将陆续制定并出台《集团总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光大集团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光大集团总部及各下属企业干部职数管理暂行办法》、《集团总部薪酬管理办法》和《加强对下属企业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修订完善《集团党委管理(备案)职务名单》和《集团党委管理(备案)职务任免工作程序》、《集团总部人员考核规定》、《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暂行规定》和《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同时,进一步健全党委会议事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严格履行干部选任程序,做到程序不缺失、不走样。

  二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加强对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追责,对发现问题线索认真核查,把好领导干部任用关;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工作,对拟提拔领导人员做到“凡提必核”并严肃处理瞒报情形,防止出现“带病提拔”;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定期开展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并严格评议结果的运用,对于选人用人工作及新提拔干部满意度较低的,进行督促整改、诫勉谈话、追究责任、组织调整,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关于一名干部被“带病提拔”的问题,已按照要求对其选任过程进行了倒查。经核查,当事人的选任程序合规,选任过程中未发现违规情况。基于后续核实的问题,已于2015年对当事人做出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一年及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并在光大集团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此外,根据“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工作反馈意见,经过核实,拟对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23人诫勉谈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教育,强化监督。

  (四)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方面

  5.关于“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将员工职务行为风险管控纳入《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试行)》以及《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风险管理与内控报告报送制度(试行)》等制度框架体系,并在上述制度框架下,持续完善和细化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要求;各企业也通过制度重检的方式,分别针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细则,在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方面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从而扎紧制度笼子,从制度上堵塞漏洞。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和员工道德风险。组织部署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制定指导意见和管理规范,强化“一岗双责”,强调各企业要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和运营;不断加强员工职业操守教育,提高合规经营意识,防范合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不断加大风险排查力度,组织安排加强对重点业务领域、关键岗位等的风险排查工作;加强对员工异常行为管理,持续开展对员工及客户资金异常交易、员工参与社会非法集资、非法销售理财产品和民间借贷等行为的排查,防范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

  三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违反议事决策程序、将有关工程装修和经营交给同一民营企业承揽的某二级企业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集团党委已经在巡视期间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目前,该企业已经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正在与上述民营企业进行合同终止谈判工作。

  6.关于“骗取贷款,挪用公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合规管理,强化全流程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强化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强化前中后台岗位制约,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进行审查审批;加大合规管理力度,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优化不相容岗位分离机制;持续完善多层次监督检查体制和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二是加强合规培训和教育,深化遵规守纪意识。加强合规培训和教育,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强化合规理念和行为准则。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了“明公私,强纪律”主题教育活动,在两个半月时间内,集团总部和各企业组织了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系列活动,全系统1.5万名党员对照《准则》和《条例》,结合身边违纪违法案例进行了对照检查、自我教育,签署了廉洁自律承诺书,开展了《准则》和《条例》知识问卷答题活动。通过教育活动,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更加明晰了公私界限、大小关系,促进党员干部强化公私分明观念、改进思想工作作风、深化遵规守纪意识,坚守纪律底线。同时,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不断强化纪律约束,从正面激励和负面惩罚两个方面提升合规风险意识,提高违规违纪成本。

  7.关于“体制机制不顺,‘三重一大’事项难以有效控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印发了《中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集团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使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各企业党委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党委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健全集团系统的决策制度体系。巡视反馈意见中关于集团长期“一个集团,两个总部”,北京、香港均为独立法人,互不隶属,难以统一管理的问题,已经随着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正式成立而解决。

  二是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组织架构。着手修订公司章程,拟将党委会有关内容纳入章程,进一步强化党在国有企业的核心领导地位,实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与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章程修订后,在与股东单位有效沟通的基础上,将尽快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遵循《公司章程》总体框架,进一步明晰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及4个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及2个专门委员会、经营管理层的职能定位。加强了集团派出董事、监事管理,2016年3月,集团修订印发了《光大集团派出董事、监事管理暂行规定》、制定了《中国光大集团派出董事、监事重大议题审议程序(暂行)规则》,进一步规范了集团派出董事、监事的履职行为,明确了重大事项报告路径、审议程序等。

  三是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结合光大实际,已研究制定了19项集团层面的各类议事规则、实施办法、工作规则、指导意见、授权方案等公司治理制度,确保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在各自职责和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依程序对集团及各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关于下属某企业由中外合资变为中外合作企业,管理失控,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正在积极与该企业外方股东沟通、谈判,争取国有股份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集团还将进行深刻反思,为今后进一步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和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提供有力保障。

  8.关于“风险管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风险防范工作。集团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年初,针对经济金融风险的客观形势,认真领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风险管控的部署要求,集团组织召开专题风险防范工作会议,研究和分析当前风险形势,唐双宁同志深刻阐述和突出强调了集团系统需要高度重视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集资风险、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等八类风险,并就新形势下做好集团风险防范提出明确具体要求,会议讲话不仅及时有效地促进集团当前金融风险管控工作,在系统外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积极反响;制定下发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2016年风险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工作力度;强化日常管控,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风险管控,深化风险报告的综合应用,为风险决策提供依据;加强风险提示和风险预警机制,并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不断推进;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机制,优化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动态跟踪风险信息,持续优化信息数据应用,充分挖掘内外部信息,提升风险监控水平。

  二是夯实管理基础,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搭建集团风险管理体系架构,印发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试行)》;结合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特征,逐步制定和完善各项风险管理制度,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各企业也不断深化风险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风险培训,提升风险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管理能力。

  三是强化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风险漏洞。进一步要求集团及各企业以监管要求为底线,对标同业先进管理水平,持续强化现场和非现场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制度执行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五)认真核查处理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情况

  对中央巡视组交转的最后一批40件信访举报材料进行了梳理分类,逐一进行核查。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多次专题听取来信办理和线索处置工作汇报,提出具体意见,督促抓紧办理,要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目前,初核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一是严格标准分类处置。纪委对移交的信访线索,逐条逐项比对以往信访反映和处置情况,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制定分类处置方案。对问题线索可查性强的列为重点,线索不具体的通过函询、谈话、侧面了解等方式进行核查;对重复反映以往查清已有结论的予以了结。问题线索不论新旧,做到应查尽查,没有采取暂存处理方式。

  二是集中开展初核调查。抽调纪检监察骨干力量49人,组成14个初核组,对40个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对移交各直属企业纪委要求报结果的27个问题线索同步督办。集团纪委建立了督办联系工作制度,由集团党委成员对分管业务板块的单位问题线索的初核方案、人员配备、调查进度、初核结论等全过程进行严格把关,重要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工作质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尚未构成违纪的,通过提醒谈话等方式,将抓早抓小落实到位。巡视以来,给予60人次党纪处分,218人次政纪处分。

  三是注重发挥治本功能。在集团系统通报了巡视期间查办的17起典型案件,召开了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下发了违纪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对典型违纪违规问题公开警示。集团纪委正在规范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事项办理等工作流程,将抓早抓小制度化、常态化。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倒逼党员领导干部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剖析发案规律,对违规违纪问题比较集中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完善监管制度。

  三、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集团党委将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按照中央要求,聚焦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持续推进巡视整改,用好巡视整改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集团实现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集团各级党委将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头等大事,切实把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主业主责意识,把落实主体责任与集团改革发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和党委班子成员都要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杜绝只抓业务不抓党建、只管发展不治腐败的问题发生。三是坚持以从严治党带动从严治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集团改革发展全过程。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选人用人工作,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坚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强化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检查考核,加大对履责不力的问责追究,确保集团各级党组织层层落实好“两个责任”。发挥内部巡视作用,聚集重点问题,实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

  (二)严明纪律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集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深化对《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中,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二是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对违纪苗头动辄则咎,切实把抓早抓小落到实处。三是分析研判容易违反“六大纪律”的高风险环节,对照梳理违反“六大纪律”的存量和增量问题,做到情况明、分析透、判断准。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持续形成反腐败高压态势和有力震慑。四是继续深化“三转”工作,强化监督、从严执纪、严肃问责。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又关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共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进企业健康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系列部署,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经营管理责任落实监督机制。在前期集中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对中央专项巡视指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继续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巩固和深化专项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一是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的识别、预警和防控,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二是完善集团和各企业治理结构,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继续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和问责相关制度,不断规范干部管理的程序、办法和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三是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已整改落实事项的监督检查,确保按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四是对长期整改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严格按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要求,进行持续深入整改,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把中央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科学谋划集团战略发展规划,突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促进集团更有内涵地健康发展。

  光大集团作为中央骨干企业,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集团党委将以巡视整改为重要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党的事业扛在肩上,汇聚光大事业发展正能量,以巡视整改的新成效推动集团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让党中央国务院放心,让职工群众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10-63639943;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监察局,邮政编码:100033;电子邮箱:xszgbgs@bj.ebchina.com">xszgbgs@bj.ebchina.com。

中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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