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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代理书记黄兴国被查 任上经历天津港爆炸事故

2016年09月11日 01:4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天津代理书记黄兴国被查任上经历天津港爆炸事故
黄兴国 资料图。中新社发 盛佳鹏 摄

  据中央纪委网站昨日消息,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北青报记者发现,被中央纪委通报的前一天,黄兴国曾到当地中学看望师生。据天津媒体报道,9日上午,第32个教师节来临之际,黄兴国到河西区梧桐中学看望教师和同学们,并出席天津市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

  根据官方履历,黄兴国生于1954年10月,浙江象山人,1998年出任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后于2003年调任天津市出任市委副书记、副市长,而后一直在天津任职,直至2014年12月擢升为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领导天津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审计工作。

  黄兴国任上经历了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事故发生后,黄兴国曾现身发布会。

  今年2月,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据国务院调查组的调查报告显示,至2015年12月10日,事故已核定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68.66亿元。

  在今年3月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天津代表团全体会议上,黄兴国再次就爆炸事故回应称:爆炸事故是很好的老师,会认真反思如何把坏事变成好事。

  据公开报道,十八大以来,黄兴国强调“以改革创新精神狠抓政府反腐倡廉建设”,代理天津市委书记后,曾多次表态“围绕反腐败斗争部署加强权力的监督”。

  文/本报记者 岳菲菲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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