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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立三级工作网络保护“困境儿童”

2017年02月08日 22: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天津2月8日电 (记者 张道正)记者8日从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为确保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天津将建立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三级工作网络,并设立困境儿童信息库,实行“一居(村)一册”“一人一档”。

  困境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因自身残疾、家庭经济贫困、缺乏有效监护等原因造成生活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具体又可分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临时救助儿童等。

  为维护此类儿童的合法权益,天津市最新印发的《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保障的困境儿童保障格局,到2020年,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更加健全,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困境儿童数量明显减少、困境程度明显减轻。

  官方要求,居(村)委员会定期走访困境家庭儿童,及时掌握困境家庭儿童的生活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从源头做好预防工作;并强制报告。居(村)委员会负责对儿童脱离监护人、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以及儿童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不认真履行强制报告责任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

  与此同时,进行监护干预。对于长期疏于儿童监护或遗弃儿童的父母,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处理。对儿童生父母或收养关系已成立的养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且经公安机关教育不改的,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并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生父母、养父母法律责任。

  天津官方指出,要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三级工作网络,定期摸排,动态管理,依据困境儿童实际生活境况,及时动态变更福利待遇手续,依托“儿童之家”为困境儿童提供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服务支持;居(村)民委员会要指定1名社区工作者或委员任专(兼)职儿童福利主任(儿童福利督导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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