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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化解政府涉企债务:“绊脚石”变“助推器”

2017年05月26日 2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沈阳5月26日电 (记者 沈殿成)政府涉企债务是营商环境的一块“绊脚石”。在化解政府涉企债务方面,辽宁省锦州市积极转变思路,以化解涉企债务为突破,变涉企债务这块“绊脚石”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器”。

  锦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张大军5月26日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营商环境主题”发布会上透露,锦州市主要是通过“去存量、止增量”的方法来化解涉企债务问题。

  通过采取法律途径化解债务。涉企历史债务问题债权债务关系相互咬合、各类情况彼此交错、社会问题错综复杂,依靠政府自身大多难以有效破解,必须紧紧依靠法律途径化解。

  通过挖掘政策红利偿还债务。涉企历史债务问题不但影响和制约着经济快速向好发展,同时还会产生叠加效应不断损害各级政府诚信基础,单纯依靠财力投入解决问题难以为继,必须充分挖掘政策红利偿还债务。

  通过引入产权主体转化债务。涉企历史债务问题绝大多数都存在于在建或正在运行的具体项目之中,各级政府既是拖欠企业资金的债务主体,又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依托,必须依靠债权转化债务,引入以债投资、以物抵债、绑定发展等创新方法。

  利用闲置资产盘活债务等方法,积极清理、偿还过去政府积欠的涉企债务。涉企历史债务问题多与“僵尸企业”、停产和半停产企业的闲置土地和厂房等资产密切相关,这些闲置资产不仅是资源的巨大浪费,更是经济难以轻装发展的重要拖累,必须充分利用这些闲置资产盘活债务。

  锦州市依靠上述办法,使涉企债务这块“绊脚石”转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器”。

  张大军透露,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锦州市持续推进滨海新区化债工作,通过依靠法律途径、挖掘政策红利、引入产权主体、盘活闲置资产等方法,已累计化债95亿元。(完)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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