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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黄仕芳被开除党籍

2017年06月15日 16: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6月15日电 (索有为 粤纪宣)中共广东省纪委6月15日通报,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黄仕芳(正厅级)被开除党籍和取消退休待遇。

  日前,经中共广东省委同意,中共广东省纪委对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黄仕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黄仕芳生于1953年2月,广东博罗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75年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经查,黄仕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长期搞迷信活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插手人事安排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黄仕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中共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仕芳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终止其惠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了解,2017年4月,黄仕芳被检方立案侦查。(完)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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