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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推七项出入境新政助外籍人才“落户”

2017年08月10日 20: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西安8月10日电 (张一辰 党田野)陕西省公安厅10日宣布从8月15日起在陕西自贸区、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正式实施七项服务自贸区和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出入境政策措施,吸引外籍人才、外籍华人、外国留学生在陕创业与“落户”。

  2017年4月1日揭牌成立的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令陕西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在经济合作与人文交流方面愈发密切。数据显示,今年前6个月共有16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来陕投资,新设外商投资企业81家,同比增长47.27%;合同利用外资38.27亿美元,同比增长128.77%。

  陕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证照管理处处长崔国正表示,外国人在中国或者在陕西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累计不少于6月,工资性年收入一年达40万元人民币,每年给中国税务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8万元人民币,单位可直接推荐,申请居留证。

  “一带一路”倡议让更多中国企业加速融入全球产业链,外籍人才的引进已成为各方在未来竞争中的重要因素。

  陕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局长刘哲表示,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知名专家、学者、杰出人才、专业人才;企业杰出人才、专业人才;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省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等认定为外籍高层次人才。

  此次推出的七项服务中,除便利外籍人员申办永久居留身份证之外,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凭中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年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向书茂表示,七项举措对激发外籍华人回国创新创业热情将发挥积极作用。(完)

【编辑:王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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