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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

2017年09月06日 12:3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互动 

  近期,西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自治区纪委通报其中3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1.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帮达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次旺仁增套取扶贫培训资金问题。2015年,次旺仁增在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慈路功博藏式彩靴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期间,擅自将为期30天的藏靴制作技能扶贫培训缩短为1天,并虚开票据,套取国家扶贫培训资金40008元并存于合作社账上。次旺仁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原山南地区措美县乃西乡党委书记蒲芝顺,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仁青措仁套取扶贫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2011年至2013年,乃西乡政府套取借畜还畜、藏鸡藏猪养殖、人工种草、暖圈、农产品加工等项目资金共计123万元并设立“小金库”,其中5.7万余元用于乡党委、政府购买礼品等,71.7万余元用于乡政府开支,个人借款10万余元,剩余3.5万余元。蒲芝顺、仁青措仁作为时任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此负有领导责任。蒲芝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仁青措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按副主任科员重新安排工作。

  3.阿里地区改则县扶贫办原主任布多套取国家扶贫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布多在担任县扶贫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扶贫资金152.2万余元并设立“小金库”,其中47.98万元用于解决乡镇工作经费,41.41万元用于解决县直其他部门和分管领导工作经费,剩余62.81万余元。此外,布多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2万元,从“小金库”中支取7395元为自己购买手机。布多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重新确定退休待遇。(西藏自治区纪委)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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