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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检依法决定对刘善桥立案侦查

2017年09月25日 15: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9月25日电 (记者 张子扬)记者25日从中国最高检获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图片来源: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
图片来源: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

  据公开资料显示,刘善桥生于1956年11月,湖北随州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1月,他当选湖北省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今年6月,中央纪委通报刘善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今年9月18日,中央纪委官网发布消息称,经查,刘善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消息称,刘善桥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善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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