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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成果算不算科研成果?教育部:以内容为标准

2017年12月06日 16: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发布会现场。汤琪 摄
发布会现场。汤琪 摄

  中新网12月6日电 在教育部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张东刚在回应“网络文化成果能不能算科研成果”时表示,任何成果,不管在哪发表,只要有正能量,对人有正面的促进、引领作用,都是好成果。评价应以内容为标准,不应以载体为标准。

  会上有记者问:网络文化成果认定之前引起了一些讨论,就是网络文化成果到底能不能算做是科研成果,想请问教育部怎么来看未来认证体系的设计。

  张东刚表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中提到的“十大育人”,重点有几个,一个是课程思政,一个是网络思政。任何成果,不管在哪发表,只要有正能量,对人有正面的促进、引领作用,都是好成果。评价应以内容为标准,不应以载体为标准。无论是论文、著作、普及读物,还是发展报告、咨询成果、网络成果,只要能发挥正能量,都是好东西,首先要确立这样一个评价导向和认定导向。

  张东刚称,我们经过多年努力,邀请相关单位,就网络技术及内容的科学性、思想性、安全性的界定,以及有关的组织工作设立了评价中心,共同对网上理论引领的好成果进行认定。现在我们要推动高校将网络成果纳入科研评价体系,发动更广泛的专业教师在网上提供正能量理论成果。

  张东刚表示,前不久,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已经把有关网络成果纳入学校的评价体系,在科学研究、成果认定、职称评定中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篇文章在纸质媒体上发布,阅读量是有限的,而一篇网上的好文章,阅读量是无限的。依托好的科研成果建设,发挥网上正能量,是我们下一步推动网络思政的重要举措。

【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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