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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专业优势聚焦法治建设

2018年08月21日 13:2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发挥专业优势聚焦法治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黄廉熙:

  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廉熙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在工作中,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廉熙有一个习惯:随时用纸笔或手机来记录灵感。

  “律师处在司法实务第一线,会先注意到一些重大事件,我们经常说,立法有滞后性,因为很多社会现象是发生在立法之前的。关注这些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是我在参政议政时要做的。”黄廉熙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从担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开始,黄廉熙就养成了将工作和提案结合起来的习惯。在工作中遇到重要的话题,都会赶紧用纸笔或手机记录下来,等工作结束后再进行整理。在担任全国政协委员期间,黄廉熙每年都会整理出10多个话题,在筛选之后留下10个左右,在进一步反复论证后,黄廉熙会精心准备6个左右的提案,带到全国政协会议上。

  经过黄廉熙反复筛选后的提案,都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遵循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模式,而且解决问题的建议都非常细。

  “作为一名全国政协委员,要从全国层面来考虑问题,对社会治理、民生重点问题提出建议。提案一定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参政议政。”黄廉熙说。

  坚持己见结缘法律

  1979年,黄廉熙进入到华东政法大学学习法律专业。

  高考报志愿的时候,很多人都劝黄廉熙选择中文专业,这样可以在毕业之后当老师,工作会更稳定一些。但17岁的黄廉熙,还是坚持了自己的想法,选择了法律专业。

  “其实,现在让我回想起来,也说不明白为什么会做这个决定。就是觉得,改革开放之后,法律在中国会有用武之地,而且自己就是觉得感兴趣。”黄廉熙笑着说。

  就是这个让她说不明白的选择,让黄廉熙从此与法律结缘。

  1983年大学毕业后,黄廉熙到浙江省司法厅工作。在工作一年之后,她迎来了律师生涯中的重要时刻。

  1984年9月,司法部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在上海外贸学院举办了涉外律师培训班,经浙江省司法厅推荐和考试,黄廉熙前往上海外贸学院参加了培训。在经过两年的学习之后,黄廉熙到浙江省经济律师事务所(省对外律师事务所)当律师,后来还担任了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

  这次学习,不仅开启了黄廉熙的律师生涯,也为她之后数次出国进修打下了基础。

  1988年5月,黄廉熙前往美国夏威夷大学法学院,学习美国法律。此后,黄廉熙又先后赴英国、美国进修和学习。

  “当时,法律毕业生很少,社会对法律的需求又很多,我能清晰地感受到社会对律师的需要,也有一种想要学习更多知识的渴望。在那个时候,能有多次赴海外进修学习的机会,就好像是雪中送炭一般。”黄廉熙说。

  正是这一段时期的经历,让黄廉熙的涉外法律知识、英语语言能力和工作经验都有了显著增长,为她日后的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

  参加亚洲开发银行与澳洲联邦银行对杭州商业银行增资项目;代理某省属国企标的达4.5亿元的进出口纠纷案件并取得胜诉;代理省属大型国企处理近亿元的国际钢材贸易仲裁纠纷案,并最终取得实质胜诉;处理了诉讼标的达十多亿元的票据纠纷案并取得胜诉……在黄廉熙看来,近些年每一次成功步伐的迈出,都离不开当年学习打下的基础。

  提案要有可操作性

  1992年,从英国学习回来后不久,黄廉熙就获得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证券执业律师资格,成为第一批取得证券资格的律师之一。

  自此开始,黄廉熙将自己的职业方向调整为金融领域。工作以来,黄廉熙先后主办过几十家公司的改制、上市、配股、收购、兼并工作。

  黄廉熙的这些工作经验,成为她担任政协委员的宝贵财富。在黄廉熙提交的众多提案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与金融相关的话题。

  因为工作的缘故,黄廉熙经常会与小微企业打交道。2013年,刚刚担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的黄廉熙了解到,小微企业普遍感觉到外部发展环境不容乐观。

  “国家十分重视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专门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但是与大中型企业5%至8%的融资成本相比,小微企业10%至12%的比率实在太高了。”黄廉熙在调研中发现,大多数中小微企业承受着融资贵的挑战。

  于是,黄廉熙在2013年全国政协会议上提出建议,设计更有利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合理税负架构,并建议有关金融部门采取有效扶持措施。当年8月,国办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适当放开标准,拓宽渠道,规范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

  黄廉熙对于金融问题的关注,让她成为了一些部门的“顾问”,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的管理方案时,经常会找她咨询意见和建议。

  在黄廉熙看来,自己的建议能够得到重视并被吸收到相关政策中,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得益于全国政协这个履职平台,自己的声音能够被有关部门听到并采纳;另一方面,提案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能够点到问题的关键,能为相关部门的操作提供参考。

  在担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之前,黄廉熙曾连续当过5届浙江省政协委员、常委,在她看来,这一履职经历对于她建言献策能力的提升有着巨大帮助,“但我也意识到,与全国政协委员的履职平台相比,还是有着很大不同,作为一名全国政协委员,所站的角度要更高、发出的声音要更大,承担的压力也就更大”。

  加强法律实施监督

  除了聚焦金融方面的话题,一直从事律师行业的黄廉熙,这些年带来的提案大多也是围绕着法治建设。

  近年来,黄廉熙就推进司法改革、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建立离婚疏导机制、改进公司登记机关工作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问题提交了提案,其中很多内容都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推动了有关工作进展。为此,全国政协办公厅联络局无党派办公室还在2017年专门向浙江省司法厅政治部发去感谢信,对黄廉熙作为政协委员的工作成绩表达了肯定与感谢。

  得知这一消息的黄廉熙,在开心了一下之后,又投入到了新的调研工作中。

  这一次,黄廉熙将目光锁定在“法律实施监督”上。黄廉熙在深入调研后发现,是否开展法律有效实施监督,对具体法律执行的效果是有重要影响的。

  在2018年全国政协会议上,黄廉熙带来了关于加强法律实施监督,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提案。

  “我国涉及环境保护、各种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早已有大量的立法,但在一段时间里,缺乏法律实施监督。自从有关方面重视并开展了一系列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实施监督,相关法律巨大作用才得以发挥,环境和自然资源才得到真正有效的保护。由此可见,立法很重要,法律实施同样不可或缺。”黄廉熙举例说。

  黄廉熙提出,法律实施的效果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要通过畅通意见建议反映渠道,发挥好公众的监督作用,增强法律实施的实效性。

【编辑:丁宝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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