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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对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强化督查

2018年08月31日 1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雾霾天气。<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翟羽佳 摄
资料图:雾霾天气。中新社记者 翟羽佳 摄

  中新网8月31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在今日的生态环境部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将对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强化督查。

  刘友宾介绍,8月20日,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进入第六轮次,按照生态环境部总体安排,从本轮次起,将汾渭平原11城市(包括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146个县(市、区)纳入范围,全面开展督查。

  据悉,8月20日至25日,290个督查组共检查17323个企业(点位),发现各类涉气环境问题1036个,其中派驻汾渭平原11城市的90个督查组共检查4416个企业(点位),发现各类涉气环境问题598个,占全部问题数的57.7%。

  从督查情况看,汾渭平原的涉气环境问题呈现出问题突出、类型多样的特征,主要存在“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彻底、应淘汰的燃煤锅炉未拆除、工业企业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突出问题。

  刘友宾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督查效能。

  一是紧盯问题排查,各督查组将继续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按照工作总体安排,重点围绕工业企业、“散乱污”、燃煤锅炉等问题,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

  二是公开曝光违法企业,紧盯落实整改,督促落实政府的监管职责及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以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为核心方法,督促地方举一反三,履职尽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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