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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1554名官员因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被问责

2018年12月10日 16: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昆明12月10日电 (记者 史广林)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正文10日在昆明介绍说,2016年至2018年9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追究生态环境保护问题800余个,问责单位98个,问责领导干部1554人。

  当日在昆明举行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高正文介绍说,改革开放以来,在责任主体上,环保事业实现了从企业主责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人人有责的转变。

  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向云南省反馈了“52+4”个问题(整改类52个,加强关注类4个),截至今年6月,完成整改21个,基本完成6个,达到序时进度9个,未按时完成10个,未达到序时进度6个。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了“42+6”个问题(“回头看”42个,高原湖泊专项督察6个),目前整改方案已上报中国国务院。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向16个州市党委、政府反馈整改落实类问题484个,移交生态损害责任追究案卷81个,目前各州市正在抓紧整改。

  2016年至今年9月,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问责的领导干部中,厅局级干部11人、县处级干部153人、乡科级725人、其他人员665人;给予党纪处分134人,政务处分118人,组织处理1154人。

  此外,云南省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全省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073件,共处罚款1.43亿元人民币,行政处罚案件数、处罚金额和典型案件数与2015年相比分别增长114%、309%、217%,罚款金额超过“十二五”期间5年的总和。2018年的环境行政罚款已超过3亿元人民币。(完)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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