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西生态环境厅:污染不降反升将问责地方党政官员

2018年12月10日 16:29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参与互动 
11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被雾霾笼罩。据当地气象台发布消息显示,太原实时空气质量指数全天在238左右徘徊,达到重度污染。<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韦亮 摄
11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被雾霾笼罩。据当地气象台发布消息显示,太原实时空气质量指数全天在238左右徘徊,达到重度污染。中新社记者 韦亮 摄

  近日,记者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山西各地党政官员履行环保职责失职失责将面临量化问责,针对各地大气、水污染防治不到位情况,相关问责将从分管副县(市、区)长直至市委书记。

  山西省明确,遇有当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县(市、区)中排名位列后10位,且PM2.5浓度同比不降反升比例超过20%;连续3个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县(市、区)中排名位列后10位,且每个月PM2.5浓度同比不降反升比例超过10%;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县(市、区)中排名位列后10位,且当年累计4个月PM 2.5浓度同比不降反升等情形,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副县(市、区)长实施问责。

  根据PM2.5浓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优良天数比例等多项指标的优劣,上述问责对象将从分管副县(市、区)长升级至市委书记。

  (央视记者 韩逾昊 崔肖冉)

【编辑:姜雨薇】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