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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自媒体运营者的“吸粉综合征”

2018年12月19日 13:05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警惕自媒体运营者的“吸粉综合征”

  为达到增粉目的,广东省恩平市一男子借助引爆舆论的“昆山反杀案”事件,编造捐款信息在网上发布引发热议。据恩平市法院消息,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进行公开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涛有期徒刑六个月。12月17日,该判决已正式生效(12月18日《南方都市报》)。

  明明没有对轰动全国的“昆山反杀案”中的当事人进行任何捐助,也没有提供什么实质性的帮助,却通过自己的微博编造多条虚假信息,表示自己已经对“昆山反杀案”当事人于某明捐款30万元。结果这番言论不但赢得了不明真相网友的高度肯定和点赞,很多网友还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把钱打给他,希望由他来转交给当事人。

  当真相揭开,舆论哗然,而李某涛之所以要这么做,仅仅就是想蹭社会热点,给自己的微博吸粉,然后成为正式的微博大V,进而名利双收。李某涛的做法,不但是对“昆山反杀案”当事人的一种利用,同时也是对全国网友的一种赤裸裸的愚弄。而且他的言论、行为,已经涉嫌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并且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他梦想中的网络大V没有做成,却换来了半年的牢狱之灾。

  李某涛的教训足够深刻,也暴露了近年来在众多自媒体运营者当中存在的一种乱象,那就是“吸粉综合征”。微博也好,微信公众号也罢,很多自媒体运营者为了吸引眼球,增加粉丝,然后通过流量来变现,可以说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除了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之外,还要加上一些视频直播平台的主播和运营者,他们同样为了自己发布视频的点击率和流量而绞尽脑汁,动辄拍摄一些挑战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底线的视频。

  不管是自媒体的运营者,还是网络视频的主播,为了增加自身影响力,吸引更多人关注而采取一些新的方式和手段,本身无可厚非,但一定要恪守国家法律底线和社会道德底线,而不能肆意挑战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否则必将自食苦果。像报道中李某涛为了蹭社会热点不惜编造弥天大谎的事情,可能比较少见,但更多的自媒体运营者则是把转发和传播谣言当成了家常便饭;而网络视频的男女主播们,则动辄在马路上飙车,占用马路拍摄短视频等等,然后把视频晒到网络上来吸引粉丝,其性质同样恶劣。

  “吸粉综合征”不但损人利己,而且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甚至超出他们的控制范围。除了提醒自媒体和视频主播们自觉自律,遵守国家道德与法律之外,自媒体和网络视频平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对这一现象给予必要关注,加强监管、正本清源。

  苑广阔

【编辑: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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