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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19日 13: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傅珊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资料图:民政部。 傅珊 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依法对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经查,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2016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比例为9.26%,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十条、《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民政部决定对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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