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明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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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 梁晓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决定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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