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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全面形成

2019年01月21日 02:4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全面形成
   江西法院“赣鄱执行利剑”全媒体直播月活动完美收官

  图为抚州市中院联合东乡区等部分基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时,依法带离相关人员。                (资料图片)

  □ 本报记者    黄 辉

  □ 《法治周末》记者 周孝清

  从“洪城风暴”到“宜春突击”,从“浔城攻坚”到“吉赣会战”,一场席卷赣鄱大地的“赣鄱执行利剑”全媒体直播月活动,已完美收官。

  四场直播网络点击量累计突破8200万,全景再现了江西法院“决胜执行难”的果敢行动和信心决心,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刚刚过去的这一年,江西省各级法院执行干警众志成城、不畏艰苦,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总攻,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四个基本”目标任务初步完成。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1.07万件,执结19.41万件(含终本案件),执行到位金额691.1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95%、12.65%、20.66%。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晓燕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全省法院围绕“四个基本”的目标任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一性两化”的工作要求,按照“扩面、提速、增效、集成”的争创一流工作方针,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路径、新方法,“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全面形成,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2018年8月26日至31日,作为全国第一批评估省份,江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接受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评估组的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江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四项“核心指标”全国排名靠前,26项执行考核指标均超全国平均水平,其中18项指标位列全国前十,8项指标位列全国前三。

  多部门联动倾力破解执行难

  2018年10月24日,在江西省高院的协调下,赣州、南昌两地法院对被执行人江西普洛德高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民营科技园民安路99号的两幢大楼及土地进行强制清场执行。

  涉案大楼及土地本已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拍卖,但长期被江西普罗德公司及所谓承租人强制占用,拒不腾空搬出,导致买受人南昌市江绿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强烈不满。

  由于案件系异地执行,且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清场难度很大。赣州、南昌两地法院主动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南昌市委政法委积极协调公安、交警、消防及所在地基层组织等十多个部门全力支持配合,参执干警奋战一天,圆满完成强制清场和交付工作。整个清场安排周密、指挥得当、有序顺畅、宣传到位,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起执行“骨头案”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的关注。2018年12月4日,周强批示:这是一个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例。同年11月27日,刘贵祥专委批示:在强制清场的典型案例中,江西省高院及两地中院在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弘扬司法权威,打击失信嚣张气焰,产生较好效果。

  这起案件是江西法院倾力破解执行难的一个缩影。最高人民法院将此案例刊登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动态》第184期,并下发全国法院学习借鉴。

  江西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九重介绍说,江西省高院与41家省直单位联动执行机制有效发挥,通过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强制清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震慑“老赖”,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因素,形成了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

  开展专项行动打击拒执犯罪

  在执行过程中,“老赖”以自残方式拒绝执行、隐匿财产躲避执行甚至暴力威胁法官的现象屡见不鲜。

  在宜春市靖安县,被执行人郭庆勇在法院强制执行现场,拒不听从执行法官劝告,强行用欲点燃煤气罐、用头撞地、撞装载机等方式阻挠执行、威胁执行法官,致使强制执行活动无法继续。靖安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郭庆勇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在吉安市吉州区,被执行人涂筱敏拖欠申请人借款,并采取逃离家乡、隐瞒收入、关闭通讯工具等手段致使法院无法查找其下落。之后,涂筱敏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涂筱敏有期徒刑11个月。

  面对狡诈的“老赖”,江西各级法院依法突出执行强制性,综合运用各类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行为,提高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和权威性。

  早在2016年,江西省高院就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对打击拒执犯罪的管辖、立案标准、证据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形成全省上下共同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

  “拒执犯罪作为不执行生效裁判最严重的表现形式,不仅使生效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而且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赵九重说,近年来,江西法院与检察、公安机关协作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并两次发布十大典型案例,执行成效日益凸显。

  据了解,针对拒执案件犯罪嫌疑人特点,江西公安机关采取多种侦查手段,多警种、多部门同步上案,合成作战,精确打击。在最近开展的“赣鄱执行利剑”之“吉赣会战”专项行动中,短短一天,安福县交警大队就协助法院查扣涉案车辆15辆,于都县公安局协助法院定点司法拘留3人次。 

  截至目前,江西省法院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466案485人,引导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118案122人,对356名拒执案被告人判处刑罚。

  “三推送”倒逼“老赖”还钱

  “真没想到啊,这么久的案子,赔偿款都拿到了!”近日,宜春市上高县人民法院通过案件推送,成功执结了一起涉特殊主体的案件。

  10年前,上高县某自然村因需资金翻修本村水库,该村队长向刘某借款1万元现金,并出具了借条。此后,刘某多次催要借款未果诉至法院。2017年7月,经法院判决,上高县某自然村向原告刘某偿还本金及利息1.9万元。可判决生效后,该自然村一直未履行判决。

  在案件一筹莫展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启动执行信息的“三推送”机制,将此案推送给当地乡政府,希望当地政府协助执行。

  没想到,在收到法院推送信息后的第三天,相关部门便主动联系法院,同意一起协调解决此案。很快,双方就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为妥善解决小标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江西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执行案件“三推送”机制,开创了执行工作新局面。江西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也将执行案件“三推送”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内容,发现有协助义务的部门或乡镇故意拖延、消极协助、规避执行的,给予扣分处理。

  据了解,“三推送”机制是指人民法院在充分履行执行查控、惩戒、调查职责后,未发现易于执行的财产的小标的,将被执行人涉案信息向有关部门推送。目前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根据被执行人居住地,向乡镇(街办)推送小标的、涉民生案件信息机制;二是综治网格员协助执行机制;三是向民政部门推送“执行不能”案件困难申请人信息机制。

  “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依靠社会各界支持,调动全社会力量,进行综合治理。”赵九重告诉记者,自“三推送”机制实施以来,全省法院累计推送案件4.5万件,实际化解5125件,民政救助291人。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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