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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退还群众资金7500万

2019年02月07日 09:0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参与互动 

  湖南: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退还群众资金7500万

  “既要盯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面上存在的轻微违纪违法问题,也要盯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产业扶贫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可能存在的严重腐败问题。”在2018年全省第一次贫困县纪委书记例会上,湖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要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要更加聚焦、更加精准。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一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整治中被发现并查处。2018年,省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69起125人。市县两级纪委通报案件4845件,警示那些企图动扶贫“奶酪”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衡阳市原卫计委副调研员全金文(挂职任自治州花垣县委常委、副县长)在扶贫帮困中为他人牟取利益等腐败案件,立案45人,追缴违纪资金2000余万元。

  2018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作风攻坚推动扶贫攻坚,全年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903起,处理27844人,追缴资金3.78亿元,退还群众资金7551.9万元。

  对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问题,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问题,严肃问责。根据省委巡视组巡视的情况和省纪委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省委对脱贫攻坚不力的隆回县、汝城县进行了严肃问责。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各市县纪委监委共约谈市、县、乡领导干部6251人次,倒逼干部工作上心、责任上肩。(湖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灵娜)

【编辑:姜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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