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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民工讨薪的“河南经验”何以被最高法“点名”?

2019年04月04日 14:46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 

  为农民工讨薪的“河南经验”何以被最高法“点名”?

  农民工遇到恶意欠薪问题,一旦进入司法程序,法院便被视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今年两会期间,为农民工讨薪的“河南经验”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引发广泛关注。

  作为农民工大省,河南现有农民工3000万人。多年来,应对复杂频发的农民工讨薪案件,河南三级法院坚持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强化与人社、公安、房管局等部门沟通协作,确保最短时间、最高效率为农民工保障权益,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纷纷点赞。

  针对一些基层法院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结率不高的问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各基层法院院长要到一线为农民工“讨薪”,逐案跟踪督办。坚持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积极推行网上立案,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办案等机制,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农民工家门口。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困难的一律免收诉讼费、执行费,让有理无钱的农民工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并将农村“三留守”人员维权、坑农害农等涉农案件与农民工讨薪活动一同安排部署,实现了对农民工及其家庭的全方位保护。

  面对大量农民工起诉没有证据以及诉讼能力弱的现状,河南法院除了加强诉讼引导,指导农民工依法收集证据,始终将调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对于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灵活运用调解方法,尽可能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权益。同时加强与人社、公安、房管局、工会等其他部门的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化解涉农案件,为农民工追要工资报酬。河南省高院与省公安厅、检察院共同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范案件办理,统一办案标准,加大打击力度,并通过加强法治宣传,开展巡回审判,及时向全社会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的同时,更是向全社会传递全省法院为农民工维权的决心。

  而对于隐匿财产、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恶意欠薪者,河南法院也是果断硬起手腕,动用刑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每年,河南三级法院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涉民生案件为重点,集中开展春雷行动、夏季雷霆、秋季风暴、冬季攻坚等专项执行活动。凡是欠薪不还的,一律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市场准入、融资投标、高消费、出入境、乘坐飞机、高铁、担任公职、评先晋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限制,使其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仅2018年,河南各级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21万件,为3.3万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2亿元;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96件,已审结95件,95人被依法判处刑罚。

  “河南法院多年来不断优化的‘讨薪模式’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点名肯定,既是对我们的鼓励,更是对我们的鞭策,我们要坚持好、发扬好。”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说,为农民工讨薪的工作任重道远,全省法院将以更实的举措为农民工兄弟撑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余嘉熙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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