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周春雁、李华楠决定逮捕

2019年04月19日 17: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4月19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近日,检察机关依法对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周春雁;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决定逮捕。

  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周春雁(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伊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周春雁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东省深圳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华楠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李雨昕】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