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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考改革方案出台 不再文理分科实行“3+1+2”模式

2019年04月23日 18: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湖南高考改革方案出台不再文理分科实行“3+1+2”模式
    图为长沙某中学放学。 徐志雄 摄

  中新网长沙4月23日电 (记者 徐志雄)从2021年起,湖南将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不再实行“3+X”的文理分科考试,考试科目设置变为“3+1+2”。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3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了《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新高考的考试科目构成。从2021年起,在湖南参加高考的学生,在考试完全国统一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外,继续考试3门选择性科目即可。3门选择性科目分为1门首选科目(从物理和历史中2选1),以及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4选2)。

湖南正式对外发布《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徐志雄 摄
湖南正式对外发布《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徐志雄 摄

  根据《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湖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其中,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职单招录取的主要依据,也是部分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选择性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并从2021年起实施,每年组织一次,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高考全国统一科目考试结束后进行,考试成绩当年高考录取有效。

  湖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蒋忠昌表示,在新的高考招生录取制度中,湖南建立了“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方式。即依据一,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满分各为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只考一次,条件成熟后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依据二,三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首选科目为满分100分,直接计入高考总成绩,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普通高校按包含政策性加分的高考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完)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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