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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林业部门岂能成破坏生态“保护伞”

2019年05月12日 03:10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省级林业部门岂能成破坏生态“保护伞”

  ■ 社论

  原安徽省林业厅与地方政府同流合污,从守护者变破坏者,是生态保护之殇。

  5月11日下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向安徽反馈第二批“回头看”情况指出,安徽扬子鳄保护区双坑片区约602公顷被泾县开发区侵占,扬子鳄栖息地受到破坏。原安徽省林业厅作为扬子鳄国家级保护区的行政主管部门和直接管理单位,一直遮掩隐瞒违法事实,导致保护区被破坏问题久拖不决。

  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披露的情况看,原安徽省林业厅堪称“欺上瞒下”的一个典型。

  从一开始,原安徽省林业厅就可以将侵占保护区的乱象,扼杀在萌芽状态。因为,早在2010年3月,保护区管理局就向原安徽省林业厅报告了保护区遭侵占的问题,但林业厅不仅将此事压了下来,反而与泾县政府合谋,偷梁换柱,将违法侵占用地域全部划至保护区界外。

  此后,原国家林业局等十部委联合发文,要求“严格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擅自调整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原状”,但原安徽省林业厅置若罔闻,始终不予落实。2017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再次指出扬子鳄保护区遭侵占的问题,林业厅继续隐瞒,拒绝将扬子鳄保护区纳入整改。

  在“绿盾2017”“绿盾2018”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中,原环境保护部根据遥感监测,要求核查扬子鳄保护区的问题。对此,保护区管理局也提交了相关报告,但原安徽省林业厅仍未采取任何措施,继续隐瞒不报。

  从这些表现不难看出,本应是生态守护者的原安徽省林业厅,却让生态保护的大门洞开,把自己变成基层政府的同谋,沦为了破坏者。一个又一个部门的施压,一次又一次的治理行动,全然不被其放在眼里。若不是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戳破,这场“欺上瞒下”的大戏,不知要演到何时。

  人们不禁疑问,到底是在何种利益驱动下,原安徽省林业厅竟敢瞒天过海,为地方政府的违法行为保驾护航?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意见既然已经反馈给了安徽省,那么下一步,安徽就有责任尽快启动调查,查出幕后的主使,挖出暗藏的利益链,对失职渎职官员展开全面问责,给社会一个交代。

  原安徽省林业厅的做法,并非孤例。在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以及地方环境治理中,类似上下同谋的现象十分突出。典型的如去年被集中曝光的“假装整改”现象,背后是“假装督办”。一些省级政府部门对于地方的造假熟视无睹,甚至为地方背书,使得一些地方政府有恃无恐。

  在地方生态保护中,省一级的保护机构的角色极为关键。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想方设法打保护区、打自然生态的主意。而作为基层保护单位,胳膊拧不过大腿,很难与地方政府抗衡。此时,作为省一级的保护机构,如果能当好基层保护单位的后盾,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对于地方政府染指保护区说不,许多生态破坏乱象,并非不可有效遏制。

  原安徽省林业厅与地方政府同流合污,从守护者变破坏者,是生态保护之殇。这也再次警醒我们,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首先要从源头,即相关政府部门本身抓起。进一步健全官员考核和追责机制,保障生态环境信息充分公开,从而最大限度压缩“欺上瞒下”的空间,才能让守护者恪守本分,看好生态保护的大门,避免地方生态保护被人为架空。

  相关报道见A11版

【编辑:王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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