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生态环境受损须赔偿 各地涉案金额近十亿

2019年07月29日 09:54 来源:科技日报 参与互动 

  生态环境受损须赔偿 各地涉案金额近十亿

  科技日报讯 (记者李禾)以前企业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多是群众受损、政府买单,不过这种现象已经发生改变。在7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说,目前,各地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24件,涉案金额近10亿元;办结206件,其中以磋商方式结案186件。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及其改革是一项探索性制度,2016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试点;2017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此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实施方案。

  别涛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已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办、国办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明确要求,“对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移送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索赔。”这有助于各地提高对这一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深入推进全国改革试行工作。此外,环境部还推动在《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增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规定;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长江保护法》和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制订和修订过程中提出立法建议,“目前相关审议稿及建议稿中,已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内容纳入其中”。

【编辑:郭泽华】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