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征夫的十余载“议政路”:律师应坚定倡导捍卫法治
(新中国70年)人物志:十余载“议政路”专注法治建设 朱征夫:律师应坚定倡导捍卫法治
中新社北京8月19日电 题:十余载“议政路”专注法治建设朱征夫:律师应坚定倡导捍卫法治
作者 夏守智
近年全国两会期间,朱征夫屡因提案受到媒体关注。从废除收容教育制度到防止冤案的系列提案,连任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的朱征夫表示,如果说他的提案有一个“主轴”,那便是作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关于法治建设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
朱征夫是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是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中国律师群体的一员。1979年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全国仅几百名律师;截至2018年底,这个群体已成长到42万余人。他说,这都要归功于改革开放带动经济和法治建设。
多年律师的工作实践,让朱征夫亲历中国法治建设的诸多关键节点,见证了法治工作的进步,但同时也看到了法治建设存在的短板与不足。2003年,他获任广东省政协委员,有了为推进法治建设建言的渠道。
首次参加省政协大会后,朱征夫便提出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提案。在他看来,这项制度的确立有着特定历史背景,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治理和人权保障面临新形势,该制度并不符合新时代中国国情。从专业角度看,这项制度不仅与《立法法》相关规定不符,也缺少宪法依据。
朱征夫说,提出提案时他就做好了心理准备,要废除实行了几十年的劳教制度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后,他在大会小会上持续呼吁,主张废除劳教制度。随时间推移,废除该制度渐成社会共识。
终于,2013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距离朱征夫首次提案已过去10年。“对于提案不能急功近利,只要持之以恒,总会产生效果。”他说。
当然,也有“起效”快的时候。2008年金融危机后,朱征夫看到,珠三角一带许多老板“跑路”,外来务工人员讨不到薪水。他调研一圈后,提出在刑法中设立有关欠薪罪行的提案。
朱征夫对记者说,起初他并不期待这个提案能很快被采纳,因为《刑法修正案(七)》甫于2009年2月通过,“短期内两次修改刑法不是很现实”。
出朱征夫意料之外的是,他的提案得到许多委员响应,不少人也提了相关提案,另外社会舆论对欠薪问题声讨激烈。在此背景下,201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政协制度让朱征夫有了为中国法治建设提案建言的机会。他认为,这是一项极具中国智慧的制度安排。“它能够反映不同阶层、不同领域或界别的声音,避免了简单的多数人压倒少数人,或者‘赢者通吃’的状况。”
在他看来,政治协商所代表的协商民主,与人大制度代表的选举民主是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
而作为资深委员,他对律师参与政协工作有自己的心得:坚定不移地倡导和捍卫法治。“只有加强法治建设,国家发展才更有保障,律师这份职业也才更有发展空间。”
朱征夫说,与改革开放之初相比,民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已有明显提高,当权益受到损害时,“越来越多人开始找律师、找法律,而不是找关系、找领导”。
“社会需求越来越强,律师群体自身建设也必须不断优化,特别是树立更严格的职业道德规范。”他说,自己也将继续通过律师工作实践,寻找法治建设中待改善之处,持续建言资政。(完)
专题: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