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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教育类APP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应取得监护人授权

2019年09月05日 10: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八部门:教育移动应用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5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中央网信办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教育移动应用要规范数据管理,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应当取得监护人同意、授权,不得收集与其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等。

资料图:教育部。<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 >中新网</a>记者 富宇 摄
资料图:教育部。中新网记者 富宇 摄

  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

  《意见》称,近年来,教育移动应用快速发展、广泛应用,在提高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和兴趣发展、优化师生体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学校出现了应用泛滥、平台垄断、强制使用等现象,一些教育移动应用存在有害信息传播、广告丛生等问题,给广大师生、家长带来了困扰,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意见》指出要规范数据管理。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应当建立覆盖个人信息收集、储存、传输、使用等环节的数据保障机制。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身份信息认证。

  《意见》强调,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应当取得监护人同意、授权。不得以默认、捆绑、停止安装使用等手段变相强迫用户授权,不得收集与其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与用户约定,不得泄露、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此外,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应当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应对网络攻击,保障系统的平稳、安全运行。教育移动应用和后台系统应当统一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应用商店等移动应用分发平台提供者应当加强教育移动应用上架审核管理,建立开发者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对教育移动应用开展安全审核,及时处理违法违规教育移动应用。鼓励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参加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全面提高网络安全保障水平。

【编辑:王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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