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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10月“2+26”城市降尘量同比下降24.7%

生态环境部:10月“2+26”城市降尘量同比下降24.7%

2019年11月25日 11:34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生态环境部:10月“2+26”城市降尘量同比下降24.7%
    资料图:北京市民戴口罩出行。中新社记者 刘关关 摄

  中新网11月25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消息,生态环境部25日公布2019年10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10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4–11.6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5.5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24.7%。

  晋城、长治、北京、衡水、太原、淄博、济宁、济南、廊坊、安阳、保定、天津、石家庄、滨州、阳泉、沧州、唐山、邢台、邯郸、菏泽、郑州、新乡、濮阳、焦作、德州和开封等26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鹤壁和聊城2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其中鹤壁市降尘量平均值最大,达11.6吨/平方千米·月。

  开封等7个城市降尘量最大值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鹤壁等3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

2019年10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单位:吨/平方千米·月)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

  10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1.6–8.8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4.5吨/平方千米·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吕梁等3个城市降尘量最大值大于9.0吨/平方千米·月。

2019年10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单位:吨/平方千米·月)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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